南京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南京电动车闯红灯被小车撞了谁的责任

时间:2022-10-01 14:05:11来源:法律常识

南京一电动车主撞轿车受伤 交警:你闯红灯 自己负全责

监控显示电动车主闯红灯。

南京一电动车主撞轿车受伤 交警:你闯红灯 自己负全责

事故现场(网络视频截图)。

中国江苏网7月2日讯(记者 梅建明)非机动车跟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车主受伤,机动车受损,交警却判非机动车车主负全责,不仅自己受伤自己付钱治疗,还需要赔偿机动车的损失。这是近日发生在南京江宁104国道索墅路口的一起事故,原因是非机动车闯了红灯。此举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交通事故中,并不见得“弱势的一方”就一定要被保护。

据介绍,事发地在104国道索墅路口,毕某驾驶一辆电动车通过路口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毕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到了小轿车的尾部,连人带车倒在地上,电动车被撞得破碎,毕某本人受了轻伤,所幸并无大碍,但小轿车尾部一侧被撞瘪。

随后,接到报警的南京江宁交警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取证后,民警认定该事故的原因是毕某闯红灯引起的,故判定毕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交通法,轿车属于正常行驶,毕某在明知前方是红灯的情况下,仍然强行通过,因此在此次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据介绍,如果在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且机动车受损,则由责任方予以赔偿,对方若不予以赔偿,则可走法律程序解决。也就是说,毕某还可能要承担机动车的维修费用。

对于该起交通事故,一位民警向记者表示,以往所说的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为“弱者”这一说法,主要还是建立在责任的划分方面。如果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部分责任,那当然对于事故的另一方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如果,非机动车车主、行人无视交通法规,造成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