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21:09:10来源:法律常识
看守所是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还会关押余刑在一年以下的服刑人员。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服刑人员,要么是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要么就是被批准逮捕。
被逮捕之后就要开始走法律程序了,在逮捕期间民警会搜集证据,并且将这些证据提供给法院,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下来之前,嫌疑人还是要待在看守所里的。
但是关押在看守所里,也是有要求的,还真不是只要犯法了,就能进看守所。根据相关规定,有一些情况特殊的人群,看守所是不予收押的。
(1)有精神疾病,或是有传染性疾病的,不予收押。如果病情严重的,会被移交给医院或是保外就医。
(2)身患重疾的,并且在羁押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都不予收押。
当然,如果是嫌疑人罪大恶极,不羁押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还是会采取羁押的。
(3)怀孕或者是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看守所是不予收押的。当生完小孩或是哺乳期结束后,才进行关押。
一般来说,被关在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是不能够见家属的,只能见律师。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家属是可以来看守所探视的,并且在做笔录的时候,监护人都可以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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