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刑事速裁案件律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

时间:2022-10-02 05:00:10来源:法律常识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宏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构建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切实加大对“套路贷”“校园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52人。积极探索服务各类经济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法治路径,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0项措施、加强产权保护18条意见。市检察院首次公开发布涉企案件年度报告,经开区院、弋江区院持续开展“服务企业零公里”“普法企业行”等活动,无为县院主动参与电缆行业联保互保领域风险排查和处置,落实落细服务措施。

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投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业补贴、征地补偿款的6人提起公诉。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支持起诉和督促履职案件7件,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助农民工讨薪联合执法机制,不让农民工兄弟走上“漫漫讨薪路”。探索开展“司法救助+扶贫”工作,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47名,发放救助金96.3万余元。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江城山青水绿,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2件,监督立案20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61人,起诉168人。镜湖区院成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原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10·12”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案,该案作为全省唯一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或污染土地166亩、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55450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20亩。全市检察机关用“检察蓝”护卫“生态绿”的做法,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在五年一次的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二、紧紧围绕平安芜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零容忍”,批捕217人,起诉250人,移送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11件。成功办理“1·15套路贷”系列涉黑涉恶案,办案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市检察院、南陵县院对高超、钱浩等人寻衅滋事追诉抗诉案入选“安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三山区院由检察长担任专案组长对涉黑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严把质量关,不人为拔高,不降格处理,监督立案15人,纠正漏捕7人,追诉漏犯24人。全市两级院同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9人,起诉4266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76人,起诉黄赌毒犯罪899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40人。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起诉175人。繁昌县院对涉案金额达1700余万元的谢留卿等63人跨区域特大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格局。将执法办案职能向创新社会治理延伸,开展重复访专项治理攻坚活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95件。通过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58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通安全等社会关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9件,采纳率为87.17%。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起诉155人。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设立未检工作室,开展“关爱成长法治护航”活动,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分别兼任1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六进”活动160余场。

三、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目标,持续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强化“铁案”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56人、不起诉70人。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立案47件,监督撤案36件。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9件次,纠正漏捕34人,追诉漏犯4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0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规定,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4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不需要羁押的16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进一步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交付执行18人。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提请抗诉31件,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6件。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重点解决民间借贷、离婚、破产等领域的“假官司”问题,依法办理施国青与千高茶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等5件虚假诉讼案。推进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镜湖区院探索设立派驻法院执行检察室,助力打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依法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行为发送检察建议279件,采纳率达84.23%,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3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4件。成功办理“1·26”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案,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网络餐饮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市场监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无为县院对陈玉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益诉讼。全省首家检察公益诉讼教育培训基地在我市挂牌设立。市检察院与安徽师范大学联合建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芜湖公益诉讼工作全省位次领先,得到充分认可。

四、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加速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三个不平衡”问题。市检察院撤并相关内设机构后,增设公益诉讼部;基层院内设机构精减至5到8个不等,一线办案力量普遍增强。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对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检察官助理常态化选任。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司法雇员队伍,顺利完成首批聘任制书记员招录工作。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自主决定案件数量达95%。推行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出庭公诉53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数达73.2%。

坚定不移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出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意见。推进繁简分流,72%的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办理。芜湖县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研究制定审查逮捕诉讼化试点办法,对10件案件试行逮捕听证。落实重大案件侦查讯问合法性核查规定,依法核查22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定不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不断健全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批捕职务犯罪22人,起诉42人。组建职务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坚持“有序提前介入、有效衔接配合、有力指控犯罪”相统一,成功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徽商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家贵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毅军受贿、滥用职权案。许家贵案系省监察委留置第一案。对张皓、贾晖、何思忠等5名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所指控犯罪事实法院全部认定。

坚定不移打造全方位内外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去年市“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分析研究,逐项落实到位。拓展代表委员新媒体联络平台,开展“问需求计大走访”系列活动,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庭审观摩、视察调研等活动600余人次。重视发挥“四员”作用,积极邀请“四员”参加执法监督、检务督察,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途径。建立覆盖全市两级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各类案件信息5553条,公开法律文书2828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做到全体干警全覆盖。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在回首与展望中总结经验,坚定信心。坚持党建引领,确立64个“党建+检察”重点项目,持续推动党建工作项目化运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以素能建设强支撑。落实专业人才引进、青年英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业务专家倍增“四大工程”建设,积极推行交流轮岗等工作举措,促进人才培养。推进“检察官讲坛”规范化运作,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脱产培训584人次。突出检察实践,开展业务岗位大练兵,优秀公诉人、精品案件评比等活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6人获得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能手称号。

以正风肃纪促清廉。扎实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活动,突出“六清六提升”,肃清“陈、杨”遗毒遗风遗痕。结合省检察院部署的“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集中整顿,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着力整治8个方面47项突出问题,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对两个基层院政治巡察,督促落实整改,扩大巡察辐射效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函询约谈60余人次,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以基层创建激活力。推进“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检察院”活动,打造“智慧公诉”“环保公益”等叫得响的基层品牌。镜湖区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鸠江区院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入选“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全市两级院均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市检察院及6个基层院检务工作区改建完成,切实打造司法为民“一站式”服务窗口。稳步推进智能语音技术全面应用,弋江区院、繁昌县院“206系统”试点工作获得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转隶,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转隶就是转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在调整中适应,在改革中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有16个集体、15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措施还不够精准,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有待解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手段不活、刚性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检察队伍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智慧检务为支撑,一体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为建设五大发展新芜湖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新产品。全面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严惩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严把“五个界限”,妥善处置涉产权纠纷案件,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深化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套取、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重点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打造“民生检察”新品牌。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创新法治综治工作机制,全面推开“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完成全市检务工作区建设,大力推行信息公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服务群众渠道。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发挥捕诉一体、职能重整优势,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刑事检察监督体系,加快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各类监督手段,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加快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强化版”。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重点,借助“外脑”,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快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升级版”。

四是深化检察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新动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办案团队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人员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狠抓自身建设,培树检察队伍新形象。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风清气正。落实人才工作“四大工程”建设要求,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广泛开展学先进活动,激励检察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各位代表!

关键之年抓关键。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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