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3:40:05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帮助别人打官司
结果思想一个拐弯
惹得自己官司上身
这样的反转剧情没有发生在电视剧里
却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近日
福清检察院运用检察监督职能
督促福清市公安局以虚假诉讼罪
对律师林某某立案侦查
这是福州市首例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
律师参与虚假诉讼案件
林某某做了啥?
又是怎么摊上的官司?
先来还原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为了躲避执行结果 夫妻制造虚假诉讼
2012年,肖某、林某夫妻二人因投资失利,欠下巨额债务,先后多次向毛某等6人借款用于偿还债务。2017年10月,肖、林二人被其他债权人陈某起诉到法院。
因担心输官司后,财产会被执行给单一债权人陈某,夫妻二人动起了歪脑筋,与毛某等6名债权人串通,通过伪造借条、隐瞒实际还款等方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骗取法院生效判决,提高参与财产分配的比例。
2018年4月,毛某等6人与肖某、林某的借贷纠纷诉讼案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同年10月,该案由福清市公安局提请福清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院侦查监督部的检察官全面审查卷宗材料后认为,肖某、林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罪的证据确实、充分,肖、林二人符合批准逮捕条件。
6名债权人互不熟悉 证据材料却高度一致
审查至此,本可就此结案,但办案检察官在细致梳理案件后,却发现了诸多疑点:
1.毛某等6名债权人聘请的诉讼代理人,均为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但6名债权人彼此并不熟悉;
2.6名债权人提交法庭的民事证据材料高度一致;
3.6名债权人因涉嫌虚假诉讼被侦查机关传唤后,其律师逐一催促其去法院申请撤诉。
这些疑点仅仅只是巧合吗?
检察官在讯问肖某、林某时,两人均否认毛某等人的诉讼代理人是由他们推荐或代为聘请的。但对毛某等6人进行询问时,毛某等人对聘请诉讼代理人的说辞互相矛盾,且与肖、林的供述也不一致。
经初步分析,办案检察官认为本起虚假诉讼案件中,毛某等6人的诉讼代理人很有可能也涉嫌参与虚假诉讼,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一致同意检察官意见,并建议将线索移送本院检察监督指导中心。
律师参与“造假” 制造虚假诉讼
为彻查该案,检察监督指导中心指派诉讼监督调查与职务犯罪检察部3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调查组,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对该案线索进行调查。
“由于肖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明显存在反复,而林某的供述相对稳定,所以我们决定将林某作为调查的突破口。”调查组检察官说道,“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夫妻二人家中有9岁的幼子需要照顾,结合林某系受肖某指使参与虚假诉讼,且林某长期遭受肖某家暴的事实,多角度对林某思想疏导。”
最终,林某向调查人员如实陈述由其夫妻二人花钱聘请了律师林某某,在律师林某某的指导下由毛某等6人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的事实。
拿下林某的供述,检察官们丝毫不敢松懈,为及时固定证据,避免惊动林某某,造成串供、串证,调查组第一时间将毛某等6名债权人通知至检察院制作询问笔录,最终还原了案件真相。
原来,在肖某、林某及债权人毛某等6人涉嫌虚假诉讼案中,正是林某某参与其中,提供法律意见、伪造了借条、银行流水等虚假诉讼材料。
调查组将调查结果迅速反馈至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侦查监督部门经分析审查认为林某某恶意串通、伪造重要证据,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该院不断跟进、引导公安侦查人员补强相关证据后,2018年12月,福清市公安局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律师林某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林某某本是帮人打官司的律师
却因为涉嫌参与打假官司
使自己摊上真官司并被刑拘
做了一场划不来的“买卖”
其实,在律师执业风险中
因代理民事案件而被刑事追诉的风险
虽少被提及,但并非不存在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
加大了对民事诉讼中不诚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律师应当格外注意,
不要出为当事人出些“馊主意”,
更不能以身试险!
作者:福建法治报记者 陈钦祥
值班编辑:龚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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