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4:01:06来源:法律常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雷
记者从东莞市司法局获悉,为规范和明确东莞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和支付办法,东莞制定发布《东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补贴发放对象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法律援助补贴,是按规定支付给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不含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具有公职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等人员)的费用。
法律援助补贴由法律援助机构支付至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所属单位,再由所属单位发放至承办人员。法律援助补贴支付至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所属单位后,所属单位不得扣减承办人员应得的补贴。
法律援助补贴范围包括9类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再审阶段、死刑复核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强制医疗案件,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案件;
(二)民事、行政、申请国家赔偿法律援助案件;
(三)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五)申诉案件代理,包括申请再审、刑事申诉、申请抗诉或法律监督案件;
(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七)代拟法律文书;
(八)法律咨询;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补贴由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组成
法律援助补贴由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所需的直接费用和应当支付给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的基本劳务费用两部分构成。
直接费用,包含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调查取证费等,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执行。基本劳务费由日平均工资乘以服务参考天数确定。东莞市的日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为,上一年度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250个工作日,再乘以1.57。
具体补贴标准受多种因素影响
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直接费用和基本劳务费)结合法律援助事项类型、案件所处阶段和跨区域情形等因素确定。
法律援助事项类型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地点(包括羁押地点、服刑地点、监视居住地等)、办案机关(公安、检察、法院、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所在地、开庭地点、强制执行地点、调查取证地点、承办机构所在地等不同,又可以分为本地案件和包括跨省、跨市在内的跨区域案件。
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前款所述地点均在东莞市的,为本地案件;有一项以上地点在市外但在广东省内的,为跨市案件;有一项以上地点在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份的,为跨省案件。
办法明确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申诉案件、执行案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代拟法律文书、法律咨询值班、跨省案件9类事项不同案件阶段的具体补贴标准以及特殊情形处理,有需要的市民可登录东莞市司法局官网了解补贴详情。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魏琴
校对 | 谢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