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9:32:1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近期,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讨论通过了制定涵盖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事项的方案,并由区安委会组织编制并下发《关于印发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这是该区厘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填补行业监管空白,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有力举措。
联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
本次《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始终遵循系统全面、应编尽编的原则,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全部纳入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范围。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面梳理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事项,做到无死角、无盲区,确保清单全面准确。为加速推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该区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组建编制工作专班,由区安委办联合区委编办、司法部门具体实施,逐项查找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逐条梳理有关权责事项,多轮征求部门意见,点对点反复沟通,对已报送的清单事项逐家逐项进行过堂,查漏补缺,确保清单编制工作步调一致、协同统一。
依法依规,强化履职尽责
《责任清单》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行业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等,梳理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事项,对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区级部门及驻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有机衔接,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追责。
规范事项,构建权责体系
紧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编制形成的1129项清单事项,涵盖了12个部门、33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权力与责任事项,包括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 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每项清单事项均逐项列明了责任部门、权力类型、设定依据以及对应的法定职责,构建了权力与责任相匹配的清单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权责一致,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充分发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堡垒作用,督促部门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建立《责任清单》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今后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监管职责发生变动时,及时对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履行动态调整程序,确保清单的适时性和准确性。
张啸驰
编辑: 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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