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22:14:09来源:法律常识
2月28日上午,商城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一起涉及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底,被告人李某某在商城县冯店乡捕获1只27斤重的野猪,后带回家中食用。
2019年农历4月份开始,被告人李某某借助猎狗先后在商城县冯店乡的山里猎捕7只黄缘闭壳龟并出售,非法获利共计20100元。
“云间”庭审
正处疫情防控关键期,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避免传统庭审模式带来的疫情风险,同时充分发挥野生动物资源刑事审判司法保护作用,加强警示教育效果,商城县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员额法官何莉与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在线组成七人合议庭,利用“云间”庭审系统与检察院、看守所、辩护方隔空联动,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当事人及辩护律师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庭审笔录实时记录,音频视频同步存档,全程画面流畅、语音清晰,庭审过程紧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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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疫情防控期间商城县法院审理的首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合议庭将于近期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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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
司法践行中央决策部署,履职回应社会民生关切。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商城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严从快惩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商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