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11:51:08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市公安局“百日行动”、“砺剑行动”等工作部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组织连续集中开展全市酒驾醉驾夜查集中统一行动,结合餐饮场所恢复堂食、电影院等娱乐场所逐步恢复营业的实际,全面排摸酒驾醉驾违法高发、易发点位和重点时段,对饭店、酒店、夜市、酒吧等场所周边路段进行重点查处。
7月18日22时30分许,普陀交警在真大路古浪路附近检查车辆,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王某满身酒气。经询问,原来“热心”的王某喝了酒后,执意要驾车送两位已喝得不省人事的朋友回家。
经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4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所幸在被民警查获前王某驾驶的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金山警方近日也查获了这样一名“热心”的朋友。7月4日凌晨,金山公安分局漕泾派出所在辖区道路开展酒驾查处,一辆私家车看到民警后立即调头准备驶离,民警立即驾车将车辆拦停,经酒精呼气测试,驾驶人樊某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樊某称当晚在好友陈某开的饭店内聚会,众人喝了近一箱啤酒。散场后,陈某提出驾车送樊某回家,樊某认为自己酒量比陈某好,主动提出由他来驾车,陈某将车钥匙交给樊某后坐上了副驾驶,没开出多远就被民警查获。目前,陈某、樊某两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气炎热,晚上出来兜风的摩托车也为数不少,近来,在夜间集中整治中,警方查获的摩托车驾驶人酒驾醉驾违法也有所增多。
7月18日晚22时49分,徐汇交警在虹漕路钦州北路路口设卡检查车辆。一辆轻便两轮摩托车驶近路口,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告诉民警,他当晚和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后,自己感觉清醒了,又见外面似乎要下雨了,便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目前,王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警方近期查获的违法行为中,还发现了部分非机动车醉酒后骑车的现象。部分人存在这样的误区,只有酒后驾驶小轿车,才算得上是酒驾,事实上,醉酒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还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据统计,今年6月份,本市就发生4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酒驾驶导致的死亡事故。事故原因都是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醉酒驾驶,导致发生单车事故,碰撞道路边沿或交通设施,从而导致驾驶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中标明“不得醉酒驾驶”。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手脚的触觉也较平时降低,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可能无法正常控制车龙头,维持车辆平衡,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因此,广大非机动车骑车人也要引起重视,记住骑车不喝酒。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酒驾醉驾的发生率明显下降,执法中检查一百辆车发现醉驾的比例较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说明市民群众“酒后不开车”的意识在逐步提升。
除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外,本市交警还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酒后不开车”的宣传教育。以“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主题,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严重后果,通过曝光酒驾醉驾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警示力度。
同时,结合农村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在农家乐、民宿等餐饮娱乐场所,张贴提示警示标语,并发动涉酒场所管理员、服务员以及停车管理员等,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酒后驾驶行为,持续深化“零酒驾”示范单位、社区、借道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拒绝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