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5:32:0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赤水法院审结一起重婚案件
被告人小燕、小强因犯重婚罪
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5年11月9日
被告人小燕与小李登记结婚
2017年被告人小燕与被告人小强相识
并确立恋爱关系
被告人小强
在明知小燕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
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并生育孩子
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小燕、小强犯重婚罪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指控罪名成立
结合二人坦白、认罪认罚情节
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有配偶而重婚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均触犯了刑法
构成重婚罪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是我国实行的婚姻制度
重婚罪是对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严重破坏
重婚行为有两种
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
是指已经结婚的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又与他人结婚
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
刑法规定的“结婚”
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
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
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结婚
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
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都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