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20:20:08来源:法律常识
全媒体记者 孙安清 通讯员 张月军 陈媛媛
2019年4月29日下午,青岛交警市北大队辖区伊春路集贤二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接到报案后,事故科快速出击,通過排查访问、缜密侦查,仅用3小时就侦破此案,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还伤者公道。
当天下午16时许,市北大队事故科接到指令:在伊春路集贤二路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伤者是一名女婴,女婴从婴儿车上摔落,脸部和身体多处擦伤,并受到严重惊吓,肇事车辆当场逃逸。
因为案情性质恶劣,事故科立即启动追逃预案,事故处理科重案组民警李卫带领几名侦查员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询问勘查和走访周围目击证人,初步锁定肇事人是一位送餐员,其驾驶车辆后座载某外卖平台送餐箱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通过视频查缉民警排查案发时间段监控卡口和大量社会监控资料,民警初步获得逃逸送餐员相关信息,通过联系送餐平台总部查询到这名送餐员电话,通过电话号码锁定机主刘某某、黑龙江人,随即开展摸排抓捕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不懈侦查,终于在辽阳东路送餐站点找到肇事驾驶员和其驾驶车辆,车辆与案发现场所有信息相吻合。
肇事驾驶员刘某某对其撞到婴儿车后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因为担心自己撞伤了人后怕家属索要大量金钱自己负担不起,便选择逃跑逃避法律责任追究。根据办案程序,刘某某因肇事逃逸即将面临刑事处罚和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