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7:07:07来源:法律常识
人生第一次,但愿它只会是唯一一次,谨以此记录这段人生历程也希望能给旁人一些经验。
开庭日期在2022年3月29日某省会城市法院,我的身份是被告家属,事由为欠款纠纷,通知的早上9:30开始,我们9:20多到法院门口,排队查健康码,查身份证,安检(这中间我有个纳闷的点:没有查我们的传票哎,也就是无关人员想去旁听庭审的话估计不会被驱逐出来吧)。
进入后找到约定法庭(法院很大,分不同的法庭,一般会称为第几法庭),到对应法庭门口之后刚好到时间点,可能超过约定时间2-3分钟,9:32左右的样子,门口有个工作人员问我来干什么的,我说明原因之后他告诉我法庭不够用了我们被重新安排到另外一个地方开庭(感慨法庭原来也是可以不按计划办事的,也是可以不严谨的,这么随意的吗)。
这期间旁边有个人问我是来干嘛的我说明了来意他以为我是原告的代表(他的敌对方,后来才知道他也是被告,跟我们一起开庭的)
来到了个相对独立的矮楼,看各房间门口挂的牌子,这应该是办公楼的另一处分支,有调解用的办公室,有打印室,有法律咨询的办公室,认证的办公室(专业名词叫什么我忘记了,大概就是鉴定签字是不是你本人的签字,指纹是不是你本人的指纹这个功能)。我们要去的那个办公室门口挂着的牌子叫“速裁庭”,后面的事实经历证明裁的也并不迅速。
这个速裁庭稍显紧凑,法官,被告席,原告系都离得很近,呈一个U字形布局。陪同的人只可以坐在原告席背后离门很近的地方(座位只是3-4把折叠椅而已,原告和被告坐的也只是折叠椅)。
进去之后被2个原告代表(2个都是律师)问明身份之后逐一谈话(无非是问是否接受调解,能接受调解成什么样,对原告的哪些问题有争议,这期间法官并未出现,也就是说并没有按时开庭)。只有一个助理法官出现了一会儿收走了所有被告的身份证(这个身份证是要等审判完,签完字确认庭审记录之后才会归还)
令我意外的是,这个案子是一对多的(这是我以前不知道的,意识里一直认为开庭都是一对一的),一个原告(*保公司),多个被告(都是个人,有做生意的,上班的,无业的,年龄在30-50岁之间),8个被告分2次开庭,4个人一拨。
能到这里的人基本也没啥调解的空间了,所以询问了一圈情况之后8个人之中好像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调解或者调解成功的(传票上已经注明了愿意调解的可以开庭前联系原告律师沟通的)。
开庭前原告律师代表调解和了解情况大概占用了半个小时左右,正式开庭之前原被告双方交换了证据(方便开庭中互相质证),由于我们的证据都是录音,原告律师代表征的法官同意派出一个法院工作人员+一个原告律师带我们到另外的办公楼听录音,8个人中的4个先开始庭审。(这里提个建议,录音证据最好是提前翻译成文本,这样查看证据比较迅速不至于耽误大家时间,也不容易因冗长导致法官和原告的反感抵触,同时记得把录音的原始载体带上以免对方质疑)
庭审的过程大概是这样:原告陈述起诉原因和证据,被告质疑证据(专业名字叫质证,也就是针对原告的论述辩解,也可以选择认可不辩解),然后是被告陈述或者拿出对抗的证据陈述清楚,原告对被告拿出的证据抗辩,法官起到主持、听取并记录事实,作出判决的作用。全程很平和无争吵,无歧视只是正常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