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刑事方面律师电话,六安市刑事方面律师电话号码

时间:2022-10-05 21:15:11来源:法律常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原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晓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童晓龙徇私枉法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原副局长童晓龙受贿清单披露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童晓龙,男,197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童晓龙利用担任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以下简称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3.6万元。具体如下:

1、2014年至2019年,童晓龙为六安市裕安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工作人员汤某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收受汤某人民币共计21万元。2012年至2014年,童晓龙在担任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期间,郭某东在裕安区经营九号公馆娱乐会所等场所过程中,为获得童晓龙关照,分两次送给童晓龙共计6万元现金。

2、2012年3月21日,六安万象糖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某辉亲属卢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到裕安分局投案自首后,李某辉请托童晓龙帮忙,童晓龙同意。李某辉以赞助童晓龙购车为由,送其人民币5万元。

3、2015年至2019年间,童晓龙利用其担任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力,多次向时任裕安分局石婆店派出所所长陆某等人打招呼,对朋友李某刚等人在石婆店镇投资的石料厂进行关照。又经朋友李某辉介绍,促成在六安经营多处商贸生意的老板杨某余出资500万元以李某刚名义入股安徽六兴矿业有限公司在金寨县的石料厂,杨某余口头承诺投资利润自己与童晓龙、李某辉三人按“四三三”的比例分成。接着杨某余又出资500万元以李某刚名义入股安徽六兴矿业有限公司投资霍邱县火石山石料厂,童晓龙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经营管理。后来,童晓龙又为杨某余转让股份、退出投资提供帮助。杨某余退出投资后,没有按口头承诺的比例分成,但为了感谢童晓龙在石料厂经营和矿产资源投资上提供的帮助,同时为了与时任副局长的童晓龙保持良好关系,对以后方方面面给予更多的帮助和关照,通过李某辉分两次送给童晓龙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5万元。

5、2016年5月25日,无锡锡山建筑实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冉某的亲属鲍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裕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冉某请求童晓龙为鲍某变更强制措施,童晓龙同意帮忙,冉某于2016年年底送给童晓龙人民币5万元。

6、2014年下半年,裕安区境内一咖啡店内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件,裕安分局刑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为感谢童晓龙在案件调查处理上的关照以及希望获得继续关照,该店经理易某送给童晓龙金额3000元及2000元浓浓咖啡消费充值卡各一张,共计价值5000元。

7、2016年春节期间,为和童晓龙搞好关系及获得关照,裕安区忆江南茶楼经营者张某在该茶楼宴请童晓龙,并于餐后送给童晓龙5000元现金红包。

8、2018年7月,为感谢童晓龙给涉嫌诈骗犯罪的韩某某办理取保候审,六安市交警支队民警韩某兵前往童晓龙办公室送给童共计金额3000元的购物卡3张。

9、2018年初,罗某富因被举报开设赌场并参与赌博受到裕安分局治安大队调查。2018年春节前,为请托童晓龙向办案人员打招呼说情,其给童晓龙共计金额3000元的购物卡3张。

另查明,被告人童晓龙在查办“4.16皋城公馆门口聚众斗殴案”中,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马启兵,收受贿赂,违规办案,徇私枉法,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马某兵逃脱法律处罚,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案发后,被告人童晓龙如实供述了徇私枉法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童晓龙与其家属积极配合退赃,涉案所有违法所得已全部退缴。

金寨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童晓龙利用担任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3.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童晓龙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其行为既构成受贿罪又构成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按徇私枉法定罪处罚。归案后被告人童晓龙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认罪态度好,已退出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童晓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没收被告人童晓龙退缴的违法所得1446000元,上缴国库。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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