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2:22:07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为了方便对案件人物有个大概的认识,小编依然用一个表格介绍一下人物情况:
最终量刑:(见:文章最下方诈骗罪量刑标准)
张九再等5人参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张帅朋等14人参与诈骗数额巨大
罗小虎等14人参与诈骗数额较大
主犯:张九再、叶大海、陈梦然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
从犯:姚梦等3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并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
此案共38位被告,16人积极退赃退赔,取保候审。(见“:下方表格)
案件情况:
2017年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张九再伙同叶大海等人,冒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多次给冯英英等199名被害人拨打电话,以组织免费体检、安排“专家”会诊等方式,约被害人到北京红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福康公司),虚构被害人患有老年痴呆症等疾病,诱骗被害人购买磷脂酰丝氨酸片等产品,骗取人民币3806511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九再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张九再等39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最终量刑:
取保候审名单,积极悔罪且退赃退赔,肯定是取保的基础。
问题总结:(北京市为例)
1、什么是诈骗罪?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的《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数额标准》,该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
2、诈骗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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