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2:36:08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检察院的关爱,这真是雪中送炭啊!”向某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笑呵呵地说道。
2019年1月4日,岚皋县检察院联合县交警大队在石门镇庄房村召开群众大会,开展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会前通过展示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交通安全、扫黑除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会上以当地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以案释法,对行车交通安全应注意的问题和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对三名在交通肇事案中的被害人公开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2017年12月3日,蒋某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载着向某等四人,当车行驶至石门镇庄房村时翻至公路右侧路外,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由于向某等三被害人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遭遇交通事故,家庭生活更加困难,责任人蒋某某也是贫困户,无赔偿能力。岚皋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对三名被害人依法决定司法救助。
据悉,2018年,岚皋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成效,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共开展司法救助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人,占比达80%。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优势。使司法救助真正成为脱贫攻坚的一大助力,促进了社会综治维稳平安。
作者:段祖惠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