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3:26:10来源:法律常识
4月7日晚,白天30+的气温终于慢慢降了下来,珠海路上的车流也逐渐多了起来。
8点40分,一辆粤C3××85号白色长城小车沿平沙四路西往东方向行驶,来到平沙实验小学路段时突然调转方向,将车开到路边的人行道上,行迹十分可疑。高栏港交警大队张警官将这一幕尽收眼底,立即上前查看。▼
张警官走近时,司机杨某正背着身打电话,神色很是慌张。可疑的行径和浑身的酒气,交警顿时就明白了,与此同时,张警官手中的快速检测棒也爆闪出红光。
杨某看着刺眼的警示灯,悔恨地说了一句:“知道了,我配合……”▼
张警官将杨某带回岗点进行进一步检测,数值为44mg/100mL,属于酒驾。杨某懊恼地说:“唉,刚学习完,又被抓到……”▼
话音刚落,张警官立即警觉起来,刚学习完,又被?难道这并不是他第一次酒驾被抓?张警官将杨某的信息输入系统核查,果然,系统显示他的驾驶证状态为——暂扣。
经调查,去年12月,杨某在广西酒驾被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还要重考科目一。眼看还有一个月就能拿回驾照了。▼
当天晚上,杨某去斗门三虎村的朋友家聚餐,期间喝了一些啤酒。饭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高栏港,岂料再次被交警查获。▼
虽然是酒驾,但对于二次酒驾的杨某来说,处罚却跟上次不同。杨某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都说吃一堑长之一智,但总有人想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三个月连续被抓两次
3月15日晚,朱某借酒消愁。饭后驾驶皮卡小车来到红旗镇虹晖路时,被交警查获酒驾。朱某当场恳求交警放他一马,原来他三个多月前就已经被交警查获了醉驾,目前还在取保候审期。由于朱某在吊销驾驶证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趴警车上不走
去年6月5日晚,王某驾车行驶到洪湾桥底时,被南湾交警查获酒驾。半年时间王某连续两次喝同样的酒、开同一辆车、在同一地方被交警查获,悔恨地趴在警车上不走。王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考。▼
遇醉驾被撞翻
去年最后一天,曹某酒后无证驾驶伪造号牌的摩托车,在金海岸大道遇到了醉驾的司机,酒精上头的两人猛地撞上,曹某直接进了医院。曹某不仅要承担巨额的医药费,还被依法处以罚款8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后悔不迭。▼
……
上面的案例并不鲜见,司机们第一时间都说着这样那样的借口,但脸上都写着后悔。不思悔改的人,最终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请时刻敲响警钟
切勿重蹈覆辙
来源: 珠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