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3:31:0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
5月14日晚上9点,市区大洋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60来岁的市民在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了。当时正在下雨,摔倒后,她躺在湿漉漉的地上不能动弹,正好在单位加班的莲都区供电公司员工王憬毫不犹豫选择上前帮忙,并第一时间帮忙拨打了急救电话。
天上下着小雨,气温也不高,王憬意识到,如果受伤市民被雨淋湿很容易引发感冒或造成伤口感染,或会加重伤势。于是,她迅速返回办公室拿了一把伞,为其撑伞避雨。
随后,莲都区供电公司保安陆续赶到,他们将警示桩放在受伤市民的周围,并提醒过往车辆避让。
一段时间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看着受伤市民被急救人员抬上救护车,王憬才离开现场。
“看到有人被撞倒在地,我想不管是谁都会出手帮忙的。”王憬说,当时自己没有过多考虑,只想尽快助其脱离危险,“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肯定还会继续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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