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23:44:04来源:法律常识
前段时间
苏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事发当天凌晨
驾驶员李某将车停在苏州黄埭镇一小区边
他人还没有离开车
就被另一辆路过的轿车碰擦
撞到了车的侧面
李某本想下车和对方处理碰擦事故
没想到对方直接将车开走
李某无奈驾车追了上去
想确认肇事车辆的车牌照以及驾驶员
李某表示
这辆“碰瓷”车开得飞快
肇事车驾驶员一脚油门加速
李某就跟丢了
第二天一早
李某到警方处报案
但因为光线和角度原因
一时无法确认肇事车牌
没想到时隔一天
李某又接到了警方的电话
事发第二天早上
有居民在河边钓鱼
发现了一辆坠落河中的轿车
轿车被打捞上岸后
警方确认驾驶员王某已经溺亡
而这位溺亡司机正是事发当晚
李某追赶的“肇事对象”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黄埭法庭法官黄伟表示
经过检查
溺亡司机在驾车时处于醉酒的状态
通过监控视频和检测手段
该车辆坠河前的车速
大约达到了90公里每小时左右
在城市中属于超速行驶
死者家属认为
是李某追赶的行为导致王某最终坠河
于是将李某起诉到法院
要求进行赔偿
法官表示
在遇到小的碰擦事故之后
肇事司机没有及时停车处理
当时处于深夜
被擦碰司机也不能够马上获得其他方面的帮助
自己进行追赶
来确定车牌号以及驾驶员身份
本身就属于自助行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判定司机李某无责
法官解释称
坠河是一起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做了事故认定
认为是一起单车事故
事故的原因是醉酒驾驶以及超速行驶
所以由死者自己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但出于人道主义援助
李某愿意补偿死者家属一定的金额
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老生常谈的规则
务必谨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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