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01:41:08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单明婳
因怀疑妻子与自己堂弟的关系暧昧,男子陈某某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和推搡,导致妻子三根肋骨骨折。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
43岁的陈某某与陆某某结婚20余年,共同抚育数名子女。陈某某常年从事建筑工作,需要离家前往外地,有时几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时间久了,他开始怀疑妻子陆某某与堂弟陈某强之间关系暧昧不清,于是多次发生争执。
2020年9月,陈某某在路上听人谈论妻子与堂弟的关系,回到家后他大声质问妻子陆某某,但陆某某坚决否认,陈某某暂时作罢。数日后,陈某某酒后再次与妻子陆某某发生争执,且出手殴打妻子陆某某。后经就医检查,陆某某当日被陈某某殴打至左胸背部外伤、左胸壁软组织损伤。
没过几天,陈某某又一次酗酒后殴打妻子陆某某,并出言威胁:“你还不说实话,我可买好刀了,你再不说我就去砍了那家伙。”陆某某想起她之前确实在丈夫的行李箱里看见过一把20厘米长的西瓜刀,心中十分害怕,寻找机会打电话给女儿小丽,小丽报警后警方从陈某某住处将浑身酒气的他带至派出所。
这一次经医院诊断,受伤未愈的陆某某遭外力作用,致右眼部挫伤、左侧三根肋骨骨折,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陈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检察机关遂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禁止陈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接触被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家庭暴力既破坏了家庭的和睦,也触犯了法律,因此,在遇到生活矛盾时,要保持冷静与理智,切不可用拳脚“解决”问题。如果不幸被打伤,应迅速报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周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选题来源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