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要约收购价格远低于现价

时间:2022-10-06 10:48: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图集

有人开出明显高于市价的价格却买不够相应股数,有人开出的收购价看似没有吸引力(低于市价)却可能如愿购得目标股份。盘点近期要约收购案例可发现,价格似乎已不是决定收购成败的关键要素,而这背后的运作逻辑无疑更值得玩味。

A股最新一起要约收购发生在两家上市公司之间。根据金徽酒9月8日所发公告,豫园股份拟通过孙公司海南豫珠,向除豫园股份之外的其他持有金徽酒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要约,计划以17.62元/股的要约价格收购4058.0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

今年8月初,豫园股份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从亚特集团处购得金徽酒29.99%股权,成为后者的控股股东。基于此,豫园股份阵营本次要约收购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进一步巩固对金徽酒的控制权,优化金徽酒持股结构。需要指出的是,海南豫珠此番开的要约价为17.62元/股,低于金徽酒最新股价,对其他股东而言似乎并不具有吸引力。

与之类似,前不久格兰仕拟要约收购惠而浦61%股权的案例中,尽管格兰仕“胃口”很大,但其开出的要约收购价(5.23元/股)也明显低于惠而浦市价。若是在完全市场化的运作逻辑下,想要标的公司广大股东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将股票“亏本”卖出,显然难度极大。

那么,豫园股份和格兰仕究竟有何底气呢?

记者注意到,上述两个案例有个共性特征,即要约收购发起方均是上市公司新主或潜在新主,且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都很高。在此背景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即便双方有意定向转让,也不能直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交易股权,唯有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例如,豫园股份此前便精准受让金徽酒29.99%股权从而止步要约收购线,如今再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增持部分股权;格兰仕则索性直接计划以要约收购方式来实现对惠而浦的绝对控股。

如此一来,在要约收购环节只需要惠而浦、金徽酒各自的大股东(或原大股东)主动接受要约,并不需要其他投资者参与,那么相关要约收购便可告成。加之要约收购前后相关上市公司都涉及控制权变更,核心交易双方此前或早已达成了交易共识。有了核心股东“兜底”售股,这或许是要约收购发起方敢于以低于市价提出要约收购的原因。

可见,上述两个案例算是要约收购的特例,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当作曲线的协议转让,只要上市公司大股东“配合”,并不需要广大中小投资者参与便可成功实施。与之相反,由于相关要约收购是面向广大股东,目前正在实施的方大钢铁对东北制药的要约收购仍充满变数。

方大钢铁今年5月曾向东北制药控股股东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尽管其开出的收购价高于当时市价,但最终仅有不到15万股股份接受了要约。为此,方大钢铁于今年8月再度发起要约收购,目标收购东北制药10%股权(对应1.35亿股),虽然6.59元/股的要约价仍高于市价,但截至9月7日预受要约股份数尚不到500万股,足见“全面撒网式”要约收购难度之大。

责任编辑: 高畅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