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6:25:09来源:法律常识
客人蓝小姐是土生土长的香港居民,她在十几年前在香港有过一段婚史,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在香港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蓝小姐因生意的因素定居至内地生活与工作,现在遇到了可以跟自己共度下半生的人,两个人打算在今年在内地登记结婚。
在与内地民政局咨询后,告知蓝小姐需要回港做一份香港单身声明书公证才可以在内地登记结婚通过朋友的介绍,蓝小姐联系到信达国际的张顾问,讲述自己之前在香港有过一段婚姻,而因为搬家来内地,离婚绝对判令也遗失找不到了,现在要在内地登记结婚有没有可能在内地就可以办理这个单身声明书,且像她这样的情况做单身声明书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了解情况后我们告知她香港单身声明用于结婚用途的是必须过港至律师楼做宣誓面签的。
关于之前有过婚姻的,在做单身声明公证时除了要提供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寡佬证之外,还需要提供段婚姻的结婚证与离婚证。
与此同时,还需要提供未婚夫的身份证资料,及内地的婚姻登记处地址(单身声明书公证副本需要转递至内地民政局因为蓝小姐的离婚绝对判令遗失了,也提供不了任何资料给我们,因此委托我们帮她到香港家事法庭补领绝对判令
补领绝对判令核证副本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2、双方的中英文名及在港办理离婚手续的大概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