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9:32:07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因为一方家里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陷入了两难。2月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获悉,1月27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执行局抓住春节前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时机,驱车前往返乡过年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江油市的家中现场调查。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法院立案执行的蒲某某等与王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立案标的为17余万元,因被执行人王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仅强制执行到位3万余元。办案过程中,法院对这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坚决实行救助,元旦前夕将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发放到申请人蒲某某手上,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的经济压力。
对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的到来,被执行人感到意外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执行的力度和决心,他表示会想办法积极履行赔偿款,早日摆脱被执行人这个身份,并于当天主动向申请人蒲某某转账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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