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22:32:06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或被迫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除了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还有没有其他赔偿项目可以同时主张?很多劳动者在面临这个问题时,都比较挠头,网上的信息也比较碎片化,咨询律师的建议也是各不相同。为了解决劳动者的这一烦恼,郭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将劳动争议中常见的赔偿项目进行整理归纳,相信大家通读全文后,一定会有所收获!说不定,连请律师的钱都省了呢!
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俗称“经济赔偿金”)。由于篇幅有限,关于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适用情形,可以看一下郭律师的其他文章,本文不再赘述。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日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可以主张150%标准的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补休的情况,可以主张200%的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可以主张300%的加班工资。劳动者想要主张加班费,切记一定要提供相应的加班证据,平时要尽量收集加班的证据,工作记录、工作聊天截图、工作成果、录音录像都是可以的,只要能够证明加班时长就行,如果没有任何加班证据,加班费很难被法院支持。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劳动者平时没有年休假,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司法实践中年休假一般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者可能无法主张太长时间的年休假工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经常有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等方式约定,如果劳动者中途离职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类似于绩效奖金、绩效工资、业绩提成、年终奖不再发放了。很多劳动者都误以为,自己无权主张了,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条款无效。至于用人单位的拒不发放行为是否被法院支持,还要看双方的举证情况,总之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在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阶段,很多劳动者的诉求经常会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郭律师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补缴社保这个诉求本身就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因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法院管辖。只有对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自行缴纳,并要求企业赔偿社保损失时,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不当得利之债)。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正常的处理流程是: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找社保中心行政行使监督强制措施——单位拒不执行——社保中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冻结单位账户等。由此可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责任主体是社保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主体也是社保中心,而非劳动者本身。这回大家明白为什么,法院不受理该项诉求了吧,如果如果社保中心不作为,劳动者只能找社保中心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最多应当赔偿劳动者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此时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且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二倍工资差额赔偿。
当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金。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为其办理失业金。如果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办理,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金时,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具体可以仔细阅读《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
很多劳动者在职期间曾经发生过工伤事故,尤其是对于已经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而言,在职期间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只能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才能领取。因此对于存在工伤事故的员工,离职时千万不要忘记了该项诉求。
郭飞律师受篇幅所限,无法逐一详解,只能抛砖引玉简单列几个赔偿项目,供大家参考:9.因用人单位不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医疗、工伤、生育津贴等报销费用。10.因用人单位拒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就业的损失。1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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