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1:48:10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要进行调解。但是很多人对医疗费这块儿比较模糊,其实国家在赔偿项目上对医疗费有明确的规定。
在医疗费上主要分为两大块儿。一块儿是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另外一块是即将要发生的费用。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员会在医院产生的费用有许多。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上,主要指的是在医院的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整容费,住院费。等各项费用。在这里可能会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医院有的药品没有需要在外面购买药品。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保存好购药的发票和医院的建议书。以免在今后赔偿的时候发生争议。
在有的交通事故中,因为受伤人员比较严重,可能在一次手术后还要进行二次的手术。甚至更严重的,今后可能要有产生伤残费用和康复费用的。比如说有的交通事故,在医院进行了钢板固定骨折,就需要在几个月以后要取出钢板。二次所产生的费用也是包括在咱们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里面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这里,我们其实提到的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对即将所上发生的费用的话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是在二次手术或者伤残鉴定之后再进行民事部分的赔偿调解,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当事人在一个公平合理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1、发生交通事故,有的当事人在住院期间,花费的费用相对来说的话是比较固定的。但是有些当事人在医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交通事故没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赔偿人的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是有权拒绝赔偿其中受到质疑的医疗费用。
2、比如说,在我接触的一个案例当中,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只是受到了一点皮外伤。但是经过医疗机构的检查,当事人又存在心血管疾病。在医院的治疗期间,当事人做了心脏的搭桥手术。最终在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对于并不是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不予认可。
3、在这里我提醒当事人注意,作为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当事人在住院的时候有一个诊断建议书,一定要结合诊断建议书发生事故时的病情和住院期间医疗项目进行比对,这样也可以保护咱们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很多受伤的人员在医院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检查。如果发现了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的病情,当时在治疗的时候的话一定要和其他当事人进行沟通,以免在今后的民事调解赔偿上产生误会。目前我们国内的驾驶车辆基本上都有保险,在民事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有专业的人员对医疗票据进行审核。所以受伤人员在医院进行治疗期间一定要避免过度医疗,否则所造成的其他医疗费用可能会自己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希望我们双方当事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抢救伤员,保证伤者的正常医疗抢救。现在我们的医院已经开通了绿色抢救通道。发生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也会在第一时间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为了确保伤员的及时救治,国家在救助基金也可以进行垫付。国家现在出台了这么多好政策,我们作为驾驶员在道路交通参与时,一定要遵守各种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