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23:41:11来源:法律常识
前面与大家分享了经济补偿金的上限、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本期与大家分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
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很多人应该已很清楚,在网络上也可搜出很多相关文章,我则重点分享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或错误操作的地方。
1、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46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此规定仅限于试用期间,且用人单位必须明确录用条件及劳动站对录用条件无异议。若试用期已过,再根据此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或虽在试用期,但录用条件没有明确或未与劳动者确认,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此方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键是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合法。用人单位不仅应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而且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即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及告知员工,内容合法是指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合法是涉及到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告知员工则需要员工签字确认。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其中重大损害最好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否则难以界定。用人单位若以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足够的证据或无法证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4、因劳动者兼职而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46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劳动者兼职,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提出停止兼职行为的要求且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未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是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此规定仅限于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而解除劳动合同,是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6、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种情形下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容易犯的错误是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及未留下证据,比如未书面通知劳动者,无法证明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等。
7、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会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经济补偿,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46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8、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
有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38条,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未按国家规定的基数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实务中,只有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而解除劳动合同才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劳动仲裁、法院往往对劳动者的此类诉求并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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