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6:47:0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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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之间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走诉讼的途径也是最为直接的!首先我们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对方的方式来解决。那么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都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都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李文策律师解答:
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需要提交的起诉材料有:
(一)民事起诉状2份;
(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李文策律师解析:
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当发生交通事故案件后,第一时间在由交警的处理下,双方之间无法协商、不可调解的情况,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最为直接的,也是比较能最大化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过,在提起诉讼前,要清楚的了解交通事故起诉的处理程序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委托给专业的律师办理会更稳妥一些。
李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公司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餐饮加盟合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