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案例,长春宽城法院民事判决书

时间:2022-10-17 14:07:0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赶在春耕之前帮助申请执行人取得土地,有效捍卫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耕生产。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系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某村村民,具有村里第二轮土地承包资格,但因张某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外出务工,未实际取得第二轮承包土地。因同村民委员会就土地承包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张某向长春市宽城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仲裁裁决,申请人张某在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某村享有2.6亩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有机动地可立即解决,无机动地侯地解决。裁决下达后,因始终未取得承包土地,2021年3月10日张某向宽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不耽误春耕,办案法官急农民所急,农民所需,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同村委会书记取得联系,了解村委会机动地情况。村书记表示村里存在机动地,但根据谁耕种谁受益原则,这些地已被部分村民占有耕种多年,劝说占地农民退还土地难度很大。为了妥善处理这一纠纷,在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办案法官同村书记反复研究村上土地实际占有情况,商讨如何做占地村民思想工作,并多次来到占地村民家中,从情理法角度耐心做思想工作,经过几次释法明理工作,占地村民终于同意退还土地。4月16日,在村民委员会的配合下,法院将退还的机动地顺利交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该案圆满执结。张某能及时耕种承包的土地,这也是宽城法院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实践效果的又一案例。

秦凤偲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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