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19:17:05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都知道现在“工资薪金所得”一个月超过5000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这个5000元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大家所理解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收入减掉扣除项而剩余的金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了。
现在我们要说的就是扣除项,个人所得税扣除项大致分为四种。
第一,就是我们每个月每个人都会扣除的5000元。这个5000没有统一名称,我们把它称之为生计费。就是满足日常生活开销支出,税务机关给予这一部分免税。
第二,就是专项扣除。指的是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和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限额扣除),还有一些特殊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公众保险,财产保险和为特殊工种购买的人身保险。
第三,就是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扣除以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第四,就是其他扣除。其他扣除指的是除了以上扣除之外的其他项目,如个人捐赠支出等,这些都是可以在计算工资时相对应扣除的。
以上就是个人所得大致可以扣除的项目,所以说,并不是大家理解的工资超过5000就一定要缴纳个税,有相对应的扣除项可以就可以做相对应的扣除,以此减轻税负。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你们还有什么不同的观点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跟大家分享一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