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22:07:05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共和县恰卜恰镇某村村民马某的宅院与谢某的果园相邻,2015年4月5日晚,有人在谢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流向别处的水放入谢某的果园,很快果园被水灌满。由于谢某的果园所处位置较高,而马某的宅院在低洼处,水就顺势流进了马某的宅院,形成大量积水,导致院墙大面积倒塌,室内家什物品被水浸泡,造成较大损失并引发纠纷。
【调解经过】
事发次日,恰卜恰司法所接到电话报案后,立即指派工作人员与村干部一同到马某家察看现场,发现马某家房屋和炕上的被褥都被水淹没,现场一片狼藉。马某一家人神情疲惫,哭丧着脸。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全家人进行安慰,并安抚他们不要激动,表示将及时想办法解决此事。
当天下午,在司法所的组织下,镇调委会会同该村村干部,叫来谢某与马某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马某要求谢某承担一定经济损失,调解人员也向谢某详细说明马某家的受灾情况及经济损失后,对谢某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劝谢某多为邻居马某家考虑,让谢某换位思考,体谅马某家的难处。对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和马某提出的赔偿主张,谢某以这件事不是自己所为、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致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不刺激当事人,使双方情绪保持冷静,调解人员及时中止了调解。
第三日,调解员再次叫来谢某,劝其到马某家了解受灾情况,当谢某看到马某家的灾情确实是因为水从自己家的果园流出所引发,目睹马某家的惨重损失和一家人的窘境后,一时陷入沉默。看谢某内心有所触动,调解人员趁势开展思想攻势,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向谢某剖析事实,阐述道理,明确责任,并用“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劝说其正视事实、放眼未来,客观评估对马某一家造成的损失,给予马某合理的赔偿。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调解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和倾心调解,谢某的态度发生彻底转变,表示理解马某一家的损失感受,虽然造成这样的后果不是自己故意为之,但水确实是从自家地里流出来的,自己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原本反目相向的双方当事人,最终以调解方式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经镇调委会与村委会详细核算马某家院墙重新维修及物件赔偿成本,并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谢某与马某达成和解协议:由谢某一次性赔付马某15500元现金,协议当场履行。至此,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处理得好,日常生活会得到很多方便,反之,则会搞得家无宁日。邻里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摩擦,少不了磕磕碰碰。本案中,调解员深入房前屋后,及时摸清纠纷原因,在当事人分歧争执不下的情况下,调解员不放弃、不气馁,及时调整调解思路,通过带领当事人实地察看受灾现场,催发其感同身受之念,并适时劝导当事人发扬邻里和睦的优良传统,最终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海南州共和县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