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0:25:05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问题
黄女士称自己最近在招聘网站上联系了一家公司,在与公司人力资源沟通面试中了解到公司有四个月的试用期,但是公司只准备与自己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黄女士于是来电咨询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律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黄女士面试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约定为四个月,黄女士可以要求公司调整试用期期限,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黄女士可以要求公司按照黄女士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同时由公司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黄女士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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