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3:28:09来源:法律常识
说到拘留大家可能首先会想起来犯罪、坐牢、看守所等画面。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拘留都是因犯罪而起。拘留分为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的采取的一种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措施。司法拘留则是司法机关对违反诉讼纪律的当事人的一种处罚措施。一般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天。但是刑事拘留的期间则因不同情况而不同。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讲讲刑事拘留的期限。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犯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在进行刑事拘留前公安机关应当制作相关的《呈请拘留报告书》说明案件的情况和需要拘留的原因,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由相关得公安干警实施拘留。在进行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当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由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进行拘留后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询问。
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的3日内,应当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天进行提请,但是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时间仍然是7天。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案件疑难复杂。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又逃跑到外市县的,最长的提请批捕时间为30天,也就是说在拘留后的30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即可,而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的时间依然为7天。
所以不难看出,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在这37天内家属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但是律师可以会见,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律师会见时派员在场。会见时可以为被拘留人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如果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那么公安机关会书面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但是虽然被拘留人被释放,并不代表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终止。如果事后侦查到确实有犯罪事实,依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