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流程,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时间:2022-10-18 03:35:06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是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并列,但却完全不同的诉讼流程。主要区别在于刑事诉讼会与公检法三家打交道,而且最终的判决结果不仅会处分财产权,还可能会处分自由权甚至生命权,是后果最为严重的诉讼活动。

绝大多数人对于刑事诉讼缺乏基本的了解,很多当事人咨询的时候喜欢这么问:丁律师,我家某某被抓了,多久能出结果?我告诉他们正常情况下大概七八个月,多的可能一年多,最长的我见过三四年一审判决没下来的,他们都会很吃惊。但大家看看下文就知道我所言不虚了。

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负责。三家互相独立行使职权,互相协助同时也互相监督。监察委对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这个不同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咱也不清楚、咱也不敢问。

一、侦查

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极少数案件由检察院侦查,这里只讲公安侦查的问题。

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行为时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报案时需要审查,经审查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有一个问题捎带着跟大家解释下,很多人抨击中国的正当防卫案件难以认定,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非常明显的正当防卫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时就被刷掉了,还有的在检察院阶段被不起诉了,真正走到法院审判的正当防卫案件往往是比较不清晰的正当防卫,所以无罪几率偏小。我国司法实务中正当防卫确实比较难认定,但真心没有网上说的那么夸张。

公安机关中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部门主要是刑警队,经济犯罪一般是由经侦大队负责侦查,与卖淫赌博等行为的相关犯罪,比如组织卖淫罪等经常是治安大队进行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可以传唤嫌疑人录口供,调查案件。之后可以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决定刑事拘留就会将人送进看守所,不刑事拘留的话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期为三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之后对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需要逮捕的必须要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拘留期三十天加上批准逮捕期七天,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案件“黄金37天”的由来。

这个时候案件并不是真正移送检察院,只是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很多人一听到送到检察院就容易和审查起诉搞混。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之所以我们说这是“黄金37天”,是因为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候相比于刑事拘留会更加审慎,很多情节都可能成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比如犯罪证据不充分有可能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都可能影响检察院的逮捕决定。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话,不仅嫌疑人可以不在看守所羁押,后期不起诉或者最终法院判处缓刑的几率也会更大一些。所以刑事辩护过程中,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

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时间,两个月期满之后可以申请上一级检察院延长一个月,期满之后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省级检察院再延长两个月,期满之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案件可以申请省级检察院再延长两个月。

所以不考虑特殊情况的话,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侦查阶段时长可以达到:

30天+7天+两个月+一个月+两个月+两个月

正常情况下37天+两个月比较多。

二、审查起诉

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个阶段在整个刑事案件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其重要性甚至可能超过庭审。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是可以调阅全案卷宗的,在卷宗中最重要的是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这个文书可以全面展示公安机关的侦查思路以及案件事实。辩护人可以以起诉意见书为纲,对照全案卷宗审查案件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充分,是否足以证明案件事实,并依据案件证据设计辩护思路。

检察院的公诉人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是比较高的,他们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是需要提审嫌疑人并且听取辩护人意见。公诉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还是比较容易接受辩护人的意见的,因为到法庭上时,公诉人与辩护人是对手,辩护人与公诉人交流案情差不多相当于辩论赛开赛前,一方选手提前将自己的辩论思路展示给对手看,对手当然是很开心的。

那为什么辩护人还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将自己的观点展示给公诉人看呢?因为如果辩护人认为嫌疑人无罪,可以把自己的理由展示给公诉人看,说服公诉人决定不予起诉。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之后,刑事案件基本就终止了,我曾经就有一个案件,当事人在看守所羁押八个多月之后最终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人马上释放。

如果辩护人经过阅卷,认为嫌疑人有罪的可能性比较大,可以通过自己的辩护为嫌疑人减轻罪责。比如诈骗案件中,如果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列举了五起事实,但其中两起可能证据不充分,可以说服公诉人在起诉时将存疑的部分不予起诉。而且在检察院积极推广认罪认罚的关头,辩护人可以通过辩护意见的展示,为嫌疑人争取到一个更加有利的量刑建议。

真正有效的辩护往往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取得实质性结果。如果审查起诉阶段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在法院阶段难度会更大。

审查起诉时限一个月,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半个月。而且检察院认为案件证据不是非常充分的时候,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最多可以退查两次。

所以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可能会是:

审查一个月+审查延长15天+退查一个月+审查一个月+审查延长15天+退查一个月+审查一个月+审查延长15天

真要拖的话,光审查起诉阶段就可以拖到半年左右。

三、审判阶段

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案件卷宗移送法院,同时将起诉书一并提交给法院。

辩护人在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应该及时跟承办法官取得联系,递交委托手续,领取起诉书,根据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和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组织辩护观点。

审判阶段嫌疑人就改称被告人了。这个阶段最重要的环节是庭审。

刑事案件庭审比其他案件更加严肃,流程更加精细,控辩双方对证据的质证、庭审发问的设计都会更加用心更加精妙,容易擦出火花,更符合大家对庭审的想象。

比如当辩护人认为公诉人的讯问违规时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反对意见。打个比方,之前我办理的一个涉黑案件,黑老大设立小贷公司放贷收债牟利,收债不成会组织年老人员到债务人家中乱吐乱躺干扰其生活。

我给其中一个被告人辩护,公诉人在讯问时问道:你平时是不是不太注意个人卫生?他问这个问题明显时为了说明被告人不注意个人卫生,把债务人家中搞得又脏又乱。但这个问题设计得并不好,直接这样问出来是很不合适的,我当即举手反对,指出公诉人讯问的问题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审判长提醒公诉人注意发问方式。

准备充分的法庭辩论就更加激烈了,公诉人首先对案件的定罪、事实、证据、量刑等问题发表公诉意见,然后辩护人有针对性地发表辩护意见。一轮结束之后,审判长可能会总结争议焦点,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二轮辩论,二轮辩护一般是即兴组织语言,往往更加考较双方的理论和实务功底。

庭审结束之后,合议庭会对案件进行合议并择期宣判,到宣判之后,一审程序才告一段落。

审判阶段一审公诉案件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不考虑变更管辖等特殊情况,一审公诉案件正常情况下最长半年。

一审判决之后,十日之内可以上诉,如果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不上诉,到期之后判决生效,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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