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15:44:11来源:法律常识
疫情三年以来,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难。
对律师而言,必然要走南闯北闯荡江湖的,疫情来临后就不现实了。
以前还能去去广东、湖南、浙江等地看看风景办办案子,现在想都别想。贵州省内最近疫情严重,跨市都费劲,不是隔离就是劝返。
刑事案件是受到疫情影响最大的。为啥呢?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立案、开庭都可以做到电子化,在网上一步搞定,无需来回穿梭,也无需同时对接多个部门,相对省力。
刑事案件需要对接看守所、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也相对分散,且很多工作必须当面进行,否则效果不佳,甚至无法开展工作。
疫情一来,出行难,省外案件自然没了。去看守所必须要到当地去才能办理会见,仅仅会见这一项工作就因为疫情堵死了。
那只能接受一点省内案件的委托吧。这是目前的工作写照。
最近省内疫情严重,轰动全国的客车事件大家可能还历历在目。现在跨区难度增大,基本都有隔离政策,省内刑事案件的办理同样困难重重。
相对疫情以前,疫情时代的刑事会见基本采取视频会见,突然有点怀念以前的面对面沟通了,感觉一去不复返了。
视频会见主要由贵阳市律协、贵阳市公安局联合上线了一个线上会见系统,是一家贵州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目前运营下来感觉还行,只是偶尔会断网,给会见造成一定影响,每次会见一个小时,可能需要增加会见的次数才能说清楚很多问题。
我在办某组织卖淫案时,曾经会见了十多次,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疫情办案。
除了某些承办人以疫情拒绝当面沟通外,平时的阅卷,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受到的影响不大。
开庭目前是一个大麻烦。之前贵州省内疫情确诊病例仅有一例的情况下,看守所就已经高度戒备,停止律师的当面会见,改为视频会见,法院的开庭也改为了视频开庭。
其实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要当面才有良好的效果。为啥?
刑事案件是需要说服别人的,如果说服别人有等级的话,我认为刑事犯罪说服司法机关的难度为最高级,说服别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沟通,单靠法律意见书或者视频效果欠佳,自然案件的审判、辩护效果都会很一般。最终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我的某些当事人因为疫情的影响,已经在看守所呆了二年多,其实法院也想尽快开庭,奈何疫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根本没有开庭的机会。这也是疫情下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生活常态了。
疫情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人生的大考。疫情期间尽量遵纪守法吧,疫情时代的看守所日子是很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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