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21:39:07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没有时间上限。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请求没有超过仲裁时效,则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间终点为其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时。
1、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有无时间限制,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是无时间限制,理由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该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款并未设定时间上限。该观点以深圳中院和北京高院为代表。二是有时间限制,最长不超过11个月。理由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浙江高院即持此观点。
我们认为,法官应当严格依法进行裁判,只有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有进行解释和观点取舍的余地。《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该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期限有多长,就应该严格适用多长时间,所谓最长11个月即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官不应基于对利益衡平的考虑,而擅自对第三款的适用范围作扩大解释。
2.关于是否承认仲裁时效中断的问题。二倍工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故应当适用一年的普通仲裁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对于仲裁时效予以了明确规定,即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或者用人单位未提起仲裁时效的抗辩,则法院不应以超过仲裁时效而驳回劳动者的相关请求。
来源:殷红方《法官智典.民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