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23:25:05来源:法律常识
君子曰:爱财,取之有道。生活中的快乐有时幸福感与财产多少并不一定有多大关系。那么财取多少,怎么取算符合天道。帮人打了场离婚官司,收了20万律师费,这钱要的多吗?
案例:周女士和丈夫在一起十多年了,因聚少离多,感情却出了问题,于是起诉离婚,因夫妻共同财产达2000多万,周女士请了名律师帮忙打官司,原本以为自己分不了多少钱,谁知官司赢了后法院判给自己200万,等结算律师费时,才想起来当初请律师时也没看代理协议就签字了,律师费要支付20万,自己觉得挺委屈的,就是不想给。那这高额律师费该不该给呢?
普法明理:1、律师代理协议应该是双方友好协商的一份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违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签订是应该谈妥价格,避免事后争端。
2、律师凭借专业技能为客户服务,有权利收取必要的费用做为报酬,但在签订代理协议时,应当将相关条款与客户讲明白,讲清楚,不能哄骗对方,或利用客户不懂掩盖合同真实信息而签协议。这样协议是可撤销的。
3、律师收费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各地经济条件不同,收费不同,涉及财产分割数额不同,收费也不同,另外有按件收费的,有收500元到10000元不等。也有按数额起价,然后超出数额的再加价。还有一种为风险代理。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调动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不知周女士签的是那种收费标准,估计是风险代理。如果是,真应该给付的。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