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20:53:05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什么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家暴?“法不入家门”? 只有女性遭受家暴? 别人家暴,与我无关? 快了解关于家暴的几个理解误区!
家庭暴力并不只是家务事,而是违反人权的社会问题。“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领导应予以劝阻、调节,公安机关应子以制止。
需要看限制的手段。《民法典》中规定了夫妻关系是平等的,双方都有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已加以限制或者干涉。严格限制老婆花钱,无疑是限制其社会活动的自由。丈夫限制妻子花销的手段,如果采用殴打、残害等物理暴力手段,或对妻子进行频繁谩骂、侮辱等精神暴力手段,无疑构成家暴。
如果妻子在家庭财产可承受范围内,具有合理花销目的的基础上花钱,丈夫严格限制妻子花钱,长此以往也会对妻子的精神状态、心理状态造成巨大压力,也可能构成家暴。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要弱化性别,强调行为这里的重点在于:如果一方以控制金钱的方式限定另一方的社会角色,相当于剥夺另一方的社会支持,把ta限定在“妻子”或“丈夫”的家庭角色中,控制、固化,属于家暴行为。
不理不睬是常见的家庭冷暴力,也属于精神暴力的一种。比较常见的是,采取情感打压、批评、挑刺、冷战等等方式,利用自己的情绪去控制另一半,让另一半内心产生恐惧、内疚等等情绪,进而达到自己控制的目的。
在这类婚姻中,妻子往往很痛苦,因为她不被尊重、不被接纳和认可,自我价值被否定,只能扮演丈夫心中理想型妻子的角色,而不再是自己。《反家庭暴力法》一直强调预防家庭暴力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和谐,冷暴力的存在不仅会破坏家庭和谐,还会给未成年人心理造成极大创伤,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成长。
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过这句话:“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不要隐忍,不要沉默,勇于反抗!
夫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相比朋友、师生、亲友、同事等社会关系,更具有包容性、退让性,无论是老一辈的劝说,还是现实社会的成长环境,都不断劝说夫妻对存在的吵闹、暴力,抱有包容、谅解的态度。但事实上,小吵小闹和家庭暴力存在着无法跨越的鸿沟。
家庭暴力中的物理暴力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害;精神暴力涉嫌侮辱、虐待。从夫妻关系之外来看这两种暴力,任何一种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追究民事责任、治安责任、刑事责任。而家庭并不是暴力的避风港和保护伞。
最高法认为,反家暴法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法律关系。此外,反家暴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意味着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
并不是!依照法律,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面对家暴,不沉默,不冷漠!用法律保护自己!①寻求全国妇联妇女维权或警方帮助;②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③保留证据:包括照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等,以备日后起诉离婚等用途。
对于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如您在婚姻家庭方面有法律问题,不妨先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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