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2:34:04来源:法律常识
2月16日上午9时许,“江歌案”当事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身穿粉色羽绒服,黑色裤子到场。为避开人群,她从侧门进入法院。
这天上午,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9点17分,江秋莲发布微博,称由于身体原因不出庭参加庭审,由黄乐平、李婧律师全权代理。
此前,在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下达了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歌母亲近70万元。
刘暖曦不服,提出上诉。同时,她也开始接受媒体采访。
“一审法院这样判,我想我必须站出来,面对媒体。”1月28日,刘暖曦以书面形式回复九派新闻。
她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养活自己。
此次庭审由青岛中院代理院长张正智担任审判长,包括副院长高勇在内的4名法官担任审判员。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2月16日中午1点20分左右,合议庭宣布休庭,结果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在法院外等候的记者,刘暖曦已从其他通道离开法院。
随后,江秋莲在微博回应,“刘暖曦做的罄竹难书的事,这只是冰山一角!”
下午6点,刘鑫在青岛开了一次发布会。她穿黑色羽绒服,在好友韩素(网名@米花不拉粑粑)的陪同下,参加发布会。刘鑫称,韩素原本将作为刘鑫的证人在是二审出庭,但是被法院拒绝。
记者们提出希望看到一些实质性证据,未获回应。在韩素发言到一半时,刘鑫离开发布会现场。
刘鑫在发布会现场。 九派新闻记者 覃钰钰 摄
【1】刘暖曦希望找到稳定的工作
此前,江秋莲多次公开表示,刘暖曦在事发后拒绝道歉。
年初,刘暖曦书面回应九派新闻称,她从一开始就道歉了,“在木村警官的监督下曾经跟阿姨通过电话,当初我只知道江歌在医院,并不清楚具体情况。当初我就很内疚,是我没有照顾好江歌,让她受伤了。做笔录期间我也曾联系过阿姨,包括媒体采访,都是我真诚的道歉。”
“我们全家一直都是站在阿姨的角度去考虑的,包括她公开人肉我全家的信息、满大街贴我是杀人犯的通缉令、通话短信骚扰,我们都是在考虑她的心情,就是抱着让她发泄情绪的态度一直忍耐。我也是个平凡的人,也会有情绪失控的时候,每次当我觉得委屈人受不了的时候,我父母都会劝阻我不要去跟阿姨争什么,作为江歌的好朋友、作为晚辈,都不合适。”刘暖曦说。
但她承认,父母的言语刺激到了江秋莲。“我父母曾经确实说过一些不合适的话,但是他们也是站在维护自己孩子的角度出发的,当事情沉淀下来,他们也懊悔不已,所以这些年一直劝我要包容阿姨所做的一切不合法律之事。我认为,站在江歌妈妈的角度上考虑,江歌妈妈也应该是要追求事实真相!”
记者再问她,为何要给江秋莲送鸽子汤,为何要发私信问“血馄饨好吃吗”,并在节日期间祝她阖家欢乐。刘暖曦没有给出回答。
九派新闻记者从旁听人员处了解到,在今日的庭审现场,最后总结陈词时,刘暖曦泪洒法庭。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养活我自己。”刘暖曦此前告诉九派新闻,她因为本案难以找到工作。
她也承认, “我父母曾经确实说过一些不合适的话,但是他们也是站在维护自己孩子的角度出发的,当事情沉淀下来,他们也懊悔不已。”
在上诉书中,刘暖曦认为,她对于江歌的被害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更不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即使赔偿,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的明确规定,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至五千元。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标准。“一审法院的判决标准明显畸高。”刘暖曦表示。
“此次上诉不是因为要赔多少钱,是因为事实认定错误,必须上诉。”她说,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会慢慢挣钱还。
她说,因为本案影响,“我和家人的生活很糟糕了,我们全家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我找工作很难的,之前因为工作过的单位被江秋莲去单位闹过,没办法,只能辞退我。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养活我自己。”
【2】4小时审理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江秋莲曾公开表示,如果一开始刘暖曦就配合说出江歌遇害的真相,就不会有对她的起诉。
准备上诉阶段,刘暖曦曾向九派新闻解释“不配合”的原因。
她说,“如果一开始配合阿姨公开所有案发的相关信息,会被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逃脱法律的制裁。而且我对案发现场具体发生的细节也并不知情。为了证据的有效性和保密性,日本警察禁止刘暖曦见三叔的家人、以及与刘暖曦和三叔有关的所有人。”
江秋莲告诉九派新闻,她不希望刘鑫称呼江歌为三叔,“世间无‘三叔’!只有我儿江歌。”
2月16日上午,二审在青岛中院开庭时,参加庭审的除了上诉人刘暖曦及其律师、被上诉人江秋莲的律师,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江秋莲认为,江歌遇害事件中,刘暖曦虽不是直接伤害人,但存在重大过错,且其过错与江歌的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诉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刘暖曦赔偿207万余元。
2022年1月10日,城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一审法院遗漏必要的共同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定程序。二、一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证据不足,导致事实认定错误。三、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和理由均不成立。四、一审判决上诉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没有依据。五、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江秋莲答辩称:一、一审程序正当,对于追加共同原告及共同被告问题,一审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已向双方释明。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准确,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三、上诉人上诉主张的事实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支持。四、上诉人在上诉主张中以捏造事实、编造谎言的方式推卸自身责任,背离诚信。五、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主观恶性和对被上诉人的精神伤害并非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够弥补。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依法维持一审公正判决。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一审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刘暖曦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3】锁门问题仍旧是庭审焦点
本次庭审中,刘暖曦是否锁门依旧是焦点问题。
“我先入室,房门是自动关闭,并非我将门锁闭。”刘暖曦此前回复九派新闻称。
刘暖曦告诉荔枝新闻,案发时,自己听到门外传来“啊”的疑似江歌的叫声,便提起换到一半的裤子前去开门,在将门推开了一点点后,就被反推回来关上了。“之后,我又连续推了两次都没有推开,而且是那种被堵得死死的完全推不开的状态。那个时候的第一反应就是门被人从外面锁了。”同时她补充道,公寓的门是向外开的,且用钥匙能从门外上锁。
据此前媒体报道,江秋莲认为,是刘鑫在遇险时从内侧将门反锁将江歌隔离门外,阻断了江歌唯一的求生路径。在陈世峰逃离后,明知江歌的受害状态,但并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导致江歌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青岛城阳区法院在判决书中称,“刘暖曦在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刘暖曦律师认为,在日本法院的审理中,“将门锁闭”是刘暖曦作为证人与刑案被告人陈世峰双方有重大争议的焦点,刑案被告人陈世峰为了脱罪,做了刘暖曦“将门锁闭”的供述,未被日本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采信。“一审法院在没有任何其他新的证据前提下,用来认定刘暖曦存在将门锁闭的行为,证据明显不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旁听人员告诉九派新闻,为了佐证刘暖曦的观点,在庭上,刘暖曦的律师用纸板还原了案发现场,并慢放还原了刘暖曦报警的声音。录音播放了“有人把门锁了”这句话。刘暖曦表示,这句话不是说给陈世峰的,而是说给刘暖曦的。
不过,据此前澎湃新闻报道,在日本法院2017年12月的庭审中,法庭现场播报了刘暖曦的报警电话记录,警方问刘暖曦你锁门了吗,刘暖曦回应称“hai”(日语“是”的意思)
报道称,打报警电话的时候刘暖曦非常慌张,很害怕,断断续续的说江歌的地址,和我害怕、快点来。在庭上播了一部分,还有一些悲惨的现场的声音,但警方不愿播放了。其中就包括“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但音质不太清楚。另外,警方共接到3通报警电话,第一通和第三通都来自刘暖曦,第二通来自一位名叫“小北”的邻居。
受访者供图
刘暖曦上诉状还提到,“退一步讲,假设法院查明‘刘暖曦将房门关上并锁闭,致使江歌被阻挡在自己居所的门外’是事实,那么在当时情况下,刘暖曦如果要在该案民事诉讼中要完全免除责任,法院认为刘暖曦要在短短的5-6分钟里履行5项义务:①刘暖曦打开房门拉回被害人江歌,同时将罪犯陈世峰拒之门外;②刘暖曦冲出去进行防卫、勇敢地和不法分子搏斗;③大声呼救;④报警;⑤其他。①②明显是强人所难,而③④刘暖曦已经履行,可见刘暖曦作为一个普通的女性,当时应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
据央视新闻,江秋莲方面认为,刘暖曦“锁门”具备充分客观证据,刘暖曦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暖曦阻止江歌报警也具备充分证据支持。合议庭就庭审焦点展开法庭调查。
九派新闻记者 覃钰钰 张盼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