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3:36:10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由此一场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的人民战争正式打响。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三年来,江苏靖江法院牢记使命,以坚定的信心、过硬的措施、扎实的作风,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不断掀起强大攻势,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厉兵秣马,打好一场“决胜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更是一场举全党、全国之力对黑恶势力的大扫除。”早在专项斗争打响之初,靖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飞便强调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为此,靖江法院及时部署、统筹谋划,布下全院“一盘棋”,确保在专项斗争中全院无一“局外人”,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办,研究制定了《靖江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构建起“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扫黑办具体落实、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靖江法院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案件会商会等会议51次,研究部署推进措施,调度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推动专项斗争保持强大声势,按照预期目标不断前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打好扫黑除恶这场“决胜仗”,靖江法院配齐配优审判力量,组建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专门审判团队,为专项斗争增强智力支撑。同时,向全体干警配发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两高”“两部”四个意见等法律法规,引导干警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以典型案例研讨、审判经验交流为重点,开展不同层级、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在“教学练战”中不断夯实业务基础,有效提高扫黑除恶审判水平和司法能力。
涉黑恶案件犯罪事实多、审判难度大,为激励干警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靖江法院坚持在“比学赶超”中赋能,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由院庭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吴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陈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等重大疑难案件,有效强化院庭长对司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激发干警勇办复杂疑难案件的勇气和锐气。刑庭被表彰为靖江市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吴雷超同志被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铁腕惩治,打好一场“法律仗”
“对涉黑涉恶坚决零容忍!”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靖江法院最大限度释放斗争潜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全面强化攻坚举措,持续发起凌厉攻势,依法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2020年9月,张某某犯罪集团赌博型诈骗案在靖江法院公开宣判。随着判决书的宣读完毕,一个以“杀猪盘”骗局诈骗多人钱财的犯罪集团彻底覆灭。
张某某是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他为了偿还欠下的赌债,与王某等人结伙,瞄准“企二代”设局“杀猪”。三年多时间里,张某某等人多次在靖江城区、斜桥镇等地,以“打牛牛”或“打青儿”为赌博形式,通过作弊操控赌局,使受害人输钱,或安排“马仔”对赌客放贷,将赌债转化为借款,再以上门逼债等方式进行诈骗、勒索钱财530余万元。
该犯罪集团先后诈骗27人,并通过张贴传单、喷油漆、砸窗户等手段进行催债,对受害人及家属造成了恶劣影响。经过依法审判,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十三年十个月至四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一百三十六万五千元。
专项斗争过程中,靖江法院以铁腕手段依法打击了一批软暴力催债违法犯罪行为。对有组织实施高频率“电话轰炸”骚扰、辱骂、威逼欠款人同事、亲友及其工作单位的32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朱某某等10人“软暴力催债案”,创新案件办理机制,首次采用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制大合议庭进行审理,确保审判公平公正、罪刑相适。
近三年来,靖江法院共审结涉及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黑恶势力犯罪常见的9类案件共209件,539名被告人相继受到刑罚制裁。
此外,靖江法院持续深化“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构建起上下联动、内外联调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有效提升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质效和生效判决的执行到位率。通过深挖彻查,全力摧毁黑恶势力的造血功能,使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望闻问切,打好一场“治理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靖江法院坚持“深挖根治”和“长效常治”两手抓,既治“已病”又防“未病”,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稳致远。
靖江法院动员全院审判力量集中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对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已审结的6633件民间借贷纠纷采用交叉复查方式进行排查,对可能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同时,对已结各类案件和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深挖“套路贷”虚假诉讼、软暴力催债等领域的涉黑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职能机关。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靖江法院依托司法大数据分析,深入研究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规律性、普遍性问题,在对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再审过程中,靖江法院总结“套路贷”虚假诉讼存在“三分离”特征,即人据分离、人卡分离、人证分离,对存在类似情形的民间借贷纠纷,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确保无漏网之鱼。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金融监管、公司登记、娱乐场所管控、违法中介整治等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靖江法院通过司法建议开出一剂剂“良方”,着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建议贵单位对企业注册加强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名义从事犯罪活动。”在审理某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靖江法院发现涉黑恶犯罪呈现企业化特点,遂向涉案公司注册地的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予以提醒。
近三年来,靖江法院共提出涉扫黑除恶的司法建议16件,回复率达100%,以“病例”形式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堵塞漏洞,防控风险。
在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中,靖江法院不断提档升级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判、直播庭审、旁听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大宣讲、入户大走访、线索大排查”专题活动,通过线下走访向广大群众进行政策宣讲和涉黑恶线索收集。同时,在“线上”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开展法律政策解读,发布典型案例,报道工作动态,分享经验做法。
“我们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筑牢群众基础,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看到党和人民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靖江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卢旭东说道。
(来源:江苏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