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5:25:05来源:法律常识
为找个人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独居且年迈的李爷爷找来保姆王某。照顾数天后,王某提出二人需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待李爷爷去世后将房屋转移给自己。为感谢王某,李爷爷便答应请求,前些时间通过律师拟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2022年3月16日,李爷爷来到司法所,称王某回家后将协议内容私自做了大段修改,自己不懂法,便想让工作人员帮忙看一下修改内容是否合理。工作人员听后对协议内容进行仔细审查,发现该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极其不对等。协议对王某的具体扶养义务只有生养死葬概述,日常照料事宜并无具体约定,而对李爷爷的义务设定明显较多,所有的扶养支出均由他的财产支付,严格限制其财产处分权,且违约成本极高。
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协议表述的意思对李爷爷一一阐述,告知其协议签署之后可能产生的不利与风险,同时与值班律师约定好时间,到时将对协议内容再次审核并提出建议,确保李爷爷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最后,工作人员与李爷爷所属社区干部进行联系,将李爷爷目前情况进行说明,社区干部表示会对其情况重点关注。
老年人作为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我们更多的关爱和包容,孤寡老人更是如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长乐坊司法所将继续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竭尽所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作者:周雯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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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