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9:27:09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制度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2019年,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陕西富能律师务所建所25周年。现在,我国律师执业机构已达3万多家,执业律师46万余人,律师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值此发布陕西富能律师务所(1994——2019)事业发展报告,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各界监督。
1994年受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鼓舞,响应肖扬部长主政司法部发布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马志强、李志成、苏世强、武广韬作为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的第一代青年律师,辞去在榆林地区律师事务所的现职,申请创设陕北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榆林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7月1日对外办公。1999年更名“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 2009年5月改制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2007年成为陕北首家入选最高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所。2015年成为榆林律师界首家一般纳税人。现有服务团队87人,设立十二个专业服务部门,属陕西省会外唯一上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在榆林地标建筑——榆商大厦27层自有的2700㎡场所办公。苏世强、马志强曾任主任,现任主任武广韬,执行主任王静,副主任徐良河、马飞荣、付鹏。
25年来,在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领导和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下,富能人以“论理说法聚英才于能源富集地,优质高效求发展在西部开发时”而自勉,心存法治,耕耘塞上,实践着“青年律师的摇篮,真诚服务的首选”的夙愿,为建设在陕晋蒙宁甘接壤区域具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秉承 “务实、尽责、专业、文化”的服务理念,内专外联,以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为己任,不断努力,取得不俗的业绩和社会认同。
党建引领前行 确保健康发展
1995年率先建立党支部,确立以党建促所建的宗旨,把党建引领摆在发展首要位置,倡导全所人员向党组织靠拢、向党员律师看齐。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合伙人,形成独具特色的富能党建文化。现有党员12名,其中5名为合伙人。设立党员律师义务咨询室,开展了送法到基层,走进芹河党支部,“喜迎七一感党恩 不忘初心送关怀”,走进神木市锦界镇沟掌治沙基地、学习全国劳模张应龙治沙精神、植树造林,走进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不忘初心听党话,牢记使命跟党走”,与榆阳区麻黄梁镇双山村党支部联谊交流“富能喜迎十九大,砥砺奋进谋发展”等系列党建活动,得到上级党组织的肯定和好评。2019年富能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五次获得省级文明、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涌现出陕西省首届十佳律师,省、市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奖”等业界精英,支部书记武广韬先后当选陕西省第六届律师协会副会长,榆林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长,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副主任徐良河当选榆林市第五届律师协会副会长。副书记王彦被评为2019年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在陕西省律师协会庆祝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纪念大会上,富能再获“全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和“特殊贡献奖”。党建引领,保证了富能25年来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健康运行,目前富能执业律师尚未受过执业纪律处分。
践行服务职能 助力法治榆林
富能律师立足法律服务,有长期业绩和多起成功的案例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委托人的肯定,在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和不可忽视的作用。
——先后为省、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行业团体200余家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中提供法律支持,为市、区两级包括公安、审计、税务、建设、国土、环卫部门等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和培训百余次,切实起到风险排除、参谋助手和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为米脂县委、县政府首开信访听证提供法律服务。系统论辩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演变,使长达二十余年的土地上访案件得到平息,化解了矛盾、履行了社会责任。
——履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与佳县70个自然村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关系,指派20名执业律师为村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深入机关、社区、乡村、学校等,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响应全省“八千律师下基层活动”,把握精髓、突出重点。以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的方式,多次送法走进榆阳区小纪汗乡、芹河新区马家峁集市、上郡路社区、金阳小区、榆林世纪广场等地,就婚姻家庭、借贷、房产等贴近日常生活的法律知识向群众进行了宣讲、解答。
辩护了一批区内外包括反腐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具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辩护职能,以服务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张某“黑恶”非法拘禁案,任某涉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案,董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不构成犯罪、不应予批捕的辩护意见均被检察检察机关采纳,犯罪嫌疑人免受逮捕。
——许某等三人涉嫌强奸案,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体现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有的作用。
——坚持苏某等九人不属于“涉恶集团犯罪”的辩护意见,为一审法院采纳。
——温某故意杀人,在一审、发回重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的情况下,辩护人坚持不懈努力,指控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裁定死刑不予核准。
——榆林首例人体跨国集团贩毒案件首犯李某某,查获毒品纯海洛因两千余克,辩护人从轻辩护的观点被法庭采纳,依法判处其死缓。郑大平巨额贪污案,宋保国、薛建强、杨志兵等特大贩毒案,分别被最高法院、陕西省高院从死刑改判死缓,影响较大。
针对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发展较快的落后地区转型的特点,不断进行法律服务的前瞻性思考和实践。
——最早传导环境保护的法治理念,代理神木前柳塔村诉神华因采煤造成水源断流、环境污染赔偿案,有效地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提高了开发企业的环保意识。
——代理邵江成诉澄城卷烟厂及《陕西日报》社全国首例烟草广告侵犯著作权案,多管井科技成果权归属案,汽车卧铺专利侵权案,开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先河。
——为出嫁女村民权益的平等实现,二十多年来奔走呼号,经历了诉讼由受理到不受理、再到受理的煎熬,探索着由民事主张,再到行政诉讼保护的路径,服务仍在途中。
——2012年作为破产管理人制度设立后指定的榆林市首例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定的横山县雷龙湾粮食收储公司清算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履职追回外债90多万元,破产案件终结。
——代理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比尔世奇公司股权引发的系列案件,涉及2亿元国有资产的安全。先后在北京朝阳、房山两区、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涉诉案件五起,历时两年,赴京约30次,细致、规范、及时的法律服务,排除多个法律障碍和阻力,促成资产权利最终实现,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代理府谷县隆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两公司排除妨碍二审案件,理顺法律关系,从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到二审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支持排妨诉讼请求,为民营企业煤矿井下生产赢得宝贵时间。
心存法治理念,为促进依法行政尽责,为法治建设尽力。
——代理王某与公安机关因无证驾驶洒水车在工地作业,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1500元的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赔偿王某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损失并赔礼道歉。二审、再审均予维持。
——代理榆林市水保监督站对长庆石油进行的高达八亿元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案,服务行政执法,成功收官。无论从涉案金额、征收对象,均可成为行政法律服务史上的一个亮点。
——团队服务榆林林研中心24年,代理企业改制变更登记的行政纠纷两案逾13年,历经四级法院诉讼,促成170余位股东和解,平息“官民”矛盾,信任自在其中。
——1997年为子洲县裴家湾乡12688名农民自付差旅费、免费代理状告乡政府减轻负担案,是至今涉诉人数最多的行政诉讼。不仅帮助农民讨回不合理负担80余万元,而且为最终取消农民负担提出见解和呐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华尔街日报》、亚洲电视台等四十余家海内外媒体曾予肯定和披露,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从窑洞走向法庭”,更将法律援助的正义之举定格在历史的瞬间。作为重大案例,列入《陕西律师事业(1979—2019)发展报告》。是行政诉讼发展中的经典事件。
25年来,富能律师与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俱进,在矿业权、土地权属、房地产、金融、公司等民商事务和行政诉讼、刑事服务领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为政府、企业在能源开发、公司事务、企业改制及资本市场融资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细致和深层次的服务,获得了普遍的社会认同。
重视人才培养 倾心文化建设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区域律师队伍,富能精禅力竭,多方创造条件,吸引有识之士和青年才俊加盟,经过25年的努力,由几人建所发展为近90人团队,形成以60为领头、70为中坚、80为骨干,90已长成的包括以法学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律师队伍,跻身上规模的法律服务机构。
青年学子不断会聚,成长喜人。以老带新,蔚然成风。富能作为“青年律师的摇篮”,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不仅涌现出行业领军人物,还向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商界输送了可观的才俊精英。榆林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榆林主委苏世强,陕西省第四、五届律协副会长、北京中兆(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志成,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师安宁等,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这是富能人才战略成功的又一佐证。
富能律师以文化作为立所之魂,注重从榆林这块深厚的文化热土中吸取养分,积淀底蕴,文化的陶冶与滋养,让富能人保持了强劲的发展活力,长存的服务精神。
——1994年与《榆林报》共同开办《榆林经济律师事务所信箱》,及时总结成功案例,解答社会热点法律服务需求。坚持数年,影响至今。
——上世纪九十年代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西北政法学院、陕西省社科院法学所在西安两次联合召开主题研讨会,吸取法学前沿成果,增加文化自信。
——2006年创办“榆林律师网”,互联互通形成,文化积淀不断增进。
——2013年主办“能源新都建立与发展过程中的刑辩回顾与展望——富能论坛”,承办“陕西省社会法学研究会2014年会暨社会法视野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富能论坛”,2015年倡导并承办 “陕西省律师协会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暨陕晋蒙宁甘区域律师合作与发展论坛”,2019年倡导并承办了省、市法学会、律师协会主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行业影响日渐形成。
——与康达、大成、海普睿诚、永嘉信等省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及香港、美国、英国同行建立战略联盟和业务合作,获得有效资源配置,为我所用。
——坚持外派学习制度,鼓励富能律师利用各种机会走出去,全方位提高文化素养、积淀法律底蕴。
——坚持“内专外联”的文化格局,持续邀请知名学者、大律师走进榆林、布道富能,传播法治,交融文化,收益颇丰。
富能律师不时有总结和成果见诸于《人民司法》、《中国法学》《中国律师》、《法学杂志》、《法制日报》、《陕西律师》等报刊,论文多次获得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优秀奖、一等奖,入选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编辑完成榆林市律协发布的《榆林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榆林律师文汇(一)》。努力向知识型、文化型的律师事务所迈进。
履行社会责任 热心法援公益
富能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受到社会的积极认同和广泛好评。
—— 近10名律师先后免费为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彰显了富能律师应有的社会责任。
——积极参政议政,履职献言献策。主任律师武广韬作为榆林市四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律师理性的思考,提出了《借化工产业西移 推动我市民营企业产业升级》、《依法规范两级法院诉讼保全》等建议案,审议《无定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细致中肯意见,受到有关机关的重视和采纳。
——2007年起设立富能助学金,至今已资助学生80名,发放助学金256700元。为汶川、玉树地震灾区,绥德、子洲洪涝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武汉疫区在第一时间踊跃捐款捐物;坚持帮扶慰问社区和乡村贫困户,体现社会担当。
——与榆林学院开展“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合作项目”十二年,坚持不懈。助青年学子成长,成绩斐然。
——建立“榆林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和“青少年维权岗”;举办“知心律师进校园”、“青春促和谐——青年律师普法行”、“送法榆林市儿童福利院”、“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公益普法活动。
——为顾问单位陕西省煤管局扶贫户、陕南打工致残青年陈敬军免费提供法律帮助,辗转两省三地从镇安到定西、会宁,调解取得赔偿100余万结案。
——为因公肇事致高位截瘫的法律援助对象马春平老师服务三年多,奔波于绥德榆林两地,交涉于行政、仲裁机构,促成其除能按月享受工伤待遇外,护理费等垫付费用近70万元通过仲裁得到赔偿解决。
张平安、张磊、陈震等一批热心公益和法律援助的律师不断涌现。
结束语
富能律师将以建所25周年为新的起点,在改革日益深化,法治全面推进的今天,不断思考榆林经济社会转型中的法律热点需求,立足能源开发,注重区域特色和行业合作,愿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为建立在陕甘宁蒙晋接壤区域有影响的法律服务智库而践行法治、不断努力。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将阔步前行在依法治国的队列中,有能力担当榆林崛起的法律服务重任。(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