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10:29: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期,李律师收到了两起诈骗罪的判决书,我们通过分析其中对从轻、减轻起作用的因素,重点来看退赔的作用。
一起是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维持了一审武陟县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民(化名)因为捞人,诈骗他人50万元。被害人韩民的妻子王丽因涉嫌买卖身份证罪被武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韩民通过几个熟人的介绍认识了方民,方民冒充自已是公安人员,骗取了50万元,说是办事用,可以无罪释放。案发后,方民投案自首,本人及其家属退赔了51万元,并取得了韩民的谅解,认罪认罚,被判七年,上诉中院,维持原判。
另一起是张军海(化名)诈骗罪被大兴法院判处四年半。张军海以有能力帮助朋友李得用(化名)打通土地拆迁、土地开发、矿山开采等方面的关系为由,骗取李得用40万元。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40万元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综上,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最后,张军海被判四年半。
经常有人问,也是问题的关键,退赔了骗取的钱财,是不是就没事了,就无罪了,就可以取保候审了。我们看这两起案件,都是钱财全额退赔,并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书,但仍然被判有期徒刑。
那么,退赔到底有多大作用?
我们结合《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21修订版):
(十)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十一)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退赃、退赔只是从轻的情节,不是减轻的条件。方民诈骗50万元以上,是在十年以上,自首是减轻情节,然后考虑退赔,判七年。
张军海诈骗40万元,是在三年到10年量刑,没有自首,只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是从轻,不破款,判四年半。
我们通常说的退赃不退罪,不能破款,但是可以从轻,就是这个道理。
李志勇律师,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委员会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七、八、九期学员,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法学理论功底,多年丰富的律师执业经历。专注并擅长刑事辩护,办理成功上百起刑事案件,其中多为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亿元。现是宪法网法律智库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廉政法治高级研修班特聘法律专家,北京理工大学财产保护与财富创造研究院特聘法律专家,中企资本联盟半球律师团副团长,新时代法制新闻网法律顾问,台湾中华时报法律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