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1 00:06:11来源:法律常识
最痛苦的那个时间段,就是能力提升最快的时候。
在过去的两周里,我总共参与了9次庭审,差不多平均一天一个庭审。和律师大咖们相比,也许不值一提,但对我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战斗。战场无亚军。
经历了大量的庭审,我不会再像刚开始那样坐立不安,取而代之的是适当的小紧张和小兴奋。和大考前一样,这是最好的状态。
连续庭审是艰辛的,甚至是痛苦的。标的有大小,案件无大小。对于所有案件,在重视程度上,我始终坚持“一碗水端平”。就算有的案件结果差强人意,过程也得酣畅淋漓。
分享几个印象深刻的开庭故事。
得罪法官是愚蠢的。上周三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件,我代理劳动者,在仲裁阶段,仲裁已经确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服,起诉至法院。庭审开始,法官让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原告律师明确诉讼请求为:1.判决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且被告并非因工受伤;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闻此,法官指出:是否是因工受伤不在之前的仲裁审理范围,自然也不属于起诉范围。原告律师解释为何要添加该请求,是他们补充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是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结论就是劳动者的受伤原因无法查清。原告的目的其实是两个:一个是通过诉讼拖延时间,另一个就是想否认工伤的事实。
法官表示,那也不属于一审审理范围。原告律师便和法官就这一问题展开了争论,直至演变为争吵。法官严厉地对其进行了训诫。当时,我就知道这个案件我们赢定了。胜诉的原因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对方律师已然得罪了法官,更重要的是存在劳动关系本就是事实,想否定既定的事实是很困难的。
与之相反,法官对我方则是体现了更多的支持和理解。我想不只是因为劳动者本就是弱势群体,更因为我们阐述的是事实,依据的是专业的分析。
律师攻击律师是不专业的。这周五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对方律师真是让我语塞。调解本就是基于自愿,建立在双方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共赢。由于该起继承纠纷较为复杂,被继承人有四任妻子,每任妻子都有子女,还有二婚带子女的妻子,人物关系交错复杂。同时由于被继承人是一位知名作家,其生前创作了很多作品,其中还包括一些脍炙人口的佳作。但著作权的继承可不像房产、车辆、存款那么简单,法官明确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处理这样的案件,对于著作权究竟如何继承也拿不准,因此希望双方能够调解。
于是,法官交替地询问双方一些问题,每次在法官询问我方问题时,对方律师总是插嘴,同时振振有词地指责我方连作品包括哪些都不清楚,甚至是贬低我方根本不懂著作权。我真想破口大骂,但不行啊,毕竟我现在是律师,不像曾经在部队了。对此,第一,我方已经罗列了九部代表性作品,并且提供了相应证据,至于能否被认定,那是法院的事情,还轮不到对方指手画脚。第二,在起诉前,我们已经对著作权的继承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不能说足够专业,但肯定是够用的,何况我也有专利代理资质,对于著作权同样进行过系统的学习。
其实,对于律师对律师进行人身攻击这种行为我始终不理解。最关键的是,那天是调解,并非正式开庭,根本没必要剑拔弩张。作为同行,虽是各为其主,但也应该互相尊重,那天对方律师的行为不仅让我看不起他们自身,连带对他们所在的律所也有了想法。可能我有些小心眼,但对这样的行为我是引以为戒的。同行之间,应该客客气气。
思路清晰真得很重要。在肥西法院的一起合同纠纷中,我代理反诉原告,一家直播公司,起诉反诉被告,一位年轻女主播,要求支付违约金。这起案件经历了两次庭审,通过第一次庭审,查明了反诉被告违约的事实,第二次庭审的目的就一个,计算清楚反诉被告在合作期间的盈利金额。
在我看来,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就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题。女主播的所有收益和支付给公司的钱都是通过其名下的一张工商银行卡。当时其收入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直播平台1转入金额、直播平台2转入金额、公司法人转入金额和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转入金额。支出就两个部分:转给公司法人的金额和转给公司工作人员的金额。那么她的实际纯收入自然就是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就可以了。但对方却反复强调收入无法计算,甚至提到公司和主播之间的分成比例等等。从中我看出对方的思维是混乱的,我给出了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并提供给法官参考。庆幸的是,法官判得很快,庭后一周还没到就判决了,女主播支付公司违约金295000元。
每个案件都是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过程都不会一马平川,总会磕磕绊绊。在期间,我需要充分的准备和临场发挥。通过大量的刻意练习,对于简单的案件,我也可以临场发表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了。但我发现,无论如何准备,也难免出现疏忽的地方,这也就是庭审的意义所在。
庭审需要节奏,我的目标是找准庭审的节奏,稳住自己的节奏,直至主导庭审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