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9:13:10来源:法律常识
甲乙双方结婚才1年,因为双方认识时间不久就闪电式结婚,婚后过来半年就经常发生争执,争吵不断,甚至摔碗摔盆,严重时还产生厮打。眼看着无法继续下去,咨询如何离婚,针对离婚事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在现实生活当中,步入婚姻殿堂,有的办理了结婚登记,有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办了婚礼就共同生活在一起,还有的直接连婚礼也没有办酒开始共同生活,两种情形如何解除婚姻,有什么不一样呢?
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此种情形,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解决起来相对容易简单,如果协商一致直接分开就可以,如果有财产争议或者孩子抚养争议,可以就财产争议或者孩子抚养争议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财产争议也没有孩子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分开,遭到对方骚扰的可以报案。
二、办理了结婚登记的。
此种情形在离婚过程中解决起来比较麻烦。
1、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到一致,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时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且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后需要30日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登记证书,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需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于孩子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
此种情形,由于协商不成,感情破裂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不是就一定判决离婚的,只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符合离婚的条件,才判决准予离婚。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能争取法院准予离婚呢?这就需要专业律师介入,通过了解婚姻状况,有没有存在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形,然后指导当事人收集可以收集到的相关证据, 例如如果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那么需要证明感情不和、分居多久时间的事实,可以提供的证据有证人、聊天记录、短信、居住证明、结婚证等等,只有经过庭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对方同意离婚,就可以离婚。如果只是自己的陈述,没有证据证明,在对方否认又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很难达到离婚的目的,如果想离婚,可能就需要再财产以及孩子争议上做适当让步以促成调解,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没有证据证明,法院不准离婚,只能等6个月后再起诉。
怎么快速离婚,你看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