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5:02:04来源:法律常识
“太感谢民警了,如果迟一步,我这一年的辛苦钱就被可恶的骗子骗走了。”刚刚从骗局中逃过一劫的女子感激地说道。
1月15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下庙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反诈宣传时,一群众向民警询问,称自己QQ邮箱上收到一封“律师函”,要求自己还钱,并说刚把钱取出来准备给对方汇款。民警立即仔细询问了该女子与对方的沟通过程,查看聊天记录,确定这是利用假的“律师函”催款进行诈骗,便阻止该女子向对方汇款,及时识破了骗局,成功避免了群众损失。同时,民警向其详细讲解了电信诈骗的套路、手法,并告知其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提高防骗、反诈意识,如再次遇到类似情况可立即与派出所联系。
渭南公安提示:如果收到“律师函”“法院传票”后,先和相关单位核实。千万不能按照信息中提供的电话、微信和对方联系,以免造成财产损失。无论骗子的手段如何翻新,甚至带有恐吓性,牢记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三不”原则,便可从容应对。如果遇到诈骗,请拨打110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