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8:52:12来源:法律常识
大海上漂浮着血红色的玫瑰花,天上卷曲的云朵也被映衬成红色,海的尽头是黑色的风暴……最近,市民刘劲在朋友圈发布了一张自己的“画作”,让不少朋友非常惊讶。
今年31岁的刘劲从未学过画画。这幅“画作”,其实是他用软件生成的——目前在社交媒体上流行的AI绘画网站和工具,已有了“将一句话变成一幅画”的能力。
AI绘画,作者算谁?
在社交网络上晒出“作品”的网友们虽然往往认为自己“一句话”创作的作品就属于自己,背后却潜藏法律风险。而这样看似强大的功能也让不少专业视觉艺术从业者感到被侵犯:人工智能依靠“学习”海量作品轻易“缝合”出图像,看似降低“创作”门槛背后,却可能让艺术的创新探索止步不前。
今年1月,国家网信部门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有望对此类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
15秒生成一幅画
“从来没想过我这样的人还能画画,而且是这么高水平的画。”刘劲在一家外企工作,大学学的是财会专业,“从小跟艺术就不沾边”。然而在一次行业会议上了解到AI绘画的消息后,他尝试利用相关网站和软件进行“AI绘画”,发现非常有趣,“人工智能可以将你幻想的场景变成看得见的画面。”刘劲在社交软件上看到,一些人根据热门网文来“创作”绘画,而他发在朋友圈的图正是根据《我在惊悚游戏里封神》的场景所创造。有人评论“有约瑟夫·赖特《爆发中的维苏威》的光影效果”。
AI是如何作画的?记者先尝试了海外网站dreamstudio。在调整好画幅尺寸等信息后,记者在“梦想”的空白栏中输入了“玫瑰”“云层”“河流”等关键词,并以“油画”为风格,等待十几秒后AI便生成了一幅传统风格的风景油画:河岸生长着粉色的玫瑰花,夕阳照耀下的云朵倒映在河流中。
dreamstudio以“河流”“玫瑰花”等为关键词十几秒生成的绘画
随后记者又尝试了手机软件AI梦境生成器。除了描述画面场景外,这款手机软件还设有中国风、赛博朋克风、油画风、暗黑风等不同风格可选择,甚至可以模拟梵高、莫奈、穆夏、毕加索等艺术家的风格。记者在输入“黑夜中的飞艇”后,选择赛博朋克风,随后生成了一张带有油画风格的图片:画面中如轮船又似城堡的物体正冲破阴霾而来,不过背景不像天空,更像入夜的街道。两幅作品的生成时间均只用了十几秒。
“这项技术其实在一些专业领域已被运用,只是今年很多互联网企业尝试布局,所以出现在大众视野。”据业内人士叶先生介绍,今年2月Disco Diffusion问世,4月有了DALL-E 2和Midjourney,7月底Stable Diffusion推出,8月百度则发布了中文版的“文心·一格”。
作者究竟是谁?
美国科罗拉多州博览会艺术比赛本是一场奖金只有300美元的小型比赛,却引起不少知名画家的讨论乃至抨击——
冠军作品《太空歌剧院》署名“Jason Allen via Midjourney”——杰森·艾伦(Jason Allen)是一家游戏公司的CEO,而MidJourney则是一款AI绘画软件。尽管该作品参与的是“数字艺术/数字修饰摄影”比赛,仍然引发了巨大争议。
杰森·艾伦解释自己作为“创作者”,花了一个月时间不断修改关键词,使MidJourney尽可能精确地理解自己的意思,并生成上百张作品,最终选出三张图进行调整,形成参加比赛的那一张,但反对的声浪依然居高不下。
引发争议的获奖作品《太空歌剧院》
AI绘画的作者是谁之所以重要,因为涉及一系列版权归属,也与后续开发息息相关。在文心·一格的网页上,展示了大量用户使用网站系统生成的作品,并模拟出使用这些图像的手机壳、马克杯、帆布袋等产品,然而上方却标注着“该画作不可商用”。
“比起真正的艺术从业者从获取灵感到创作出实物,我甚至没有连贯地说出一句话,就生成这样的作品。要说我是这幅画的作者,我承受不起。”在朋友圈里,刘劲反复解释这幅画是自己“用AI绘画软件生成”而非“创作出来”的。在他看来,自己只是偶然触发软件生成这样的作品,无论从创意还是技巧,自己完全不具备创作这样作品的能力,当然不能自称为作者。
那么AI能算作者吗?在法律界人士看来,目前不能这样认定。《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意味着著作权只能由民事主体享有,但人工智能并不具备民事主体能力,所以AI本身不能作为作品的作者。”
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此类网站通过《用户协议》《服务使用协议》等明确,用户使用网站生成的AI绘画,版权归属于网站所有。但Dreamstudio在其问答(FAQ)栏目内表示由该网站生产的图像将完全开源,属公共领域的无版权作品;还有些网站则约定软件生成内容的所有权归用户所有。
百度文心·一格网页生成作品下方虽给出了周边产品开发示例,但也提醒“该画作不可商用”
国内目前还没有针对AI绘画著作权归属的明文规定,但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此前已有涉及人工智能生成产品的著作权判决案例,或可供AI绘画著作权参考。
2018年9月,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一份《影视娱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电影卷·北京篇》,被用户名“点金胜手”删减后转载至百度百家号上,菲林律所起诉百度侵权。百度辩称涉案文章的数据并非原告收集,图形、文字均采用分析软件而成,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为,软件智能生成的“作品”虽日趋接近自然人,但现行法律权利保护体系已经可以对此类软件的智力、经济投入给予充分保护,不宜再对民法主体的基本规范予以突破,“自然人创作完成仍应是著作权法领域文字作品的必要条件”。虽然智能生成内容不构成作品,但仍然凝结了软件研发者和软件使用者的投入,具备传播价值,应当赋予投入者一定的权益保护。
不过在另一起案件中,腾讯公司发布的旗下人工智能写作软件生成的新闻被其他网站转载,法院则认为文章“外在表现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该文章的表现形式是由原告主创团队相关人员个性化的安排与选择所决定的,其表现形式并非唯一,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看似结果不同,但体现的法律精神是一致的:若内容生成过程不能体现软件使用者的创造性选择和安排,则无法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反之创作主体就是软件使用者,软件仅是工具。”在法律界人士看来,随着人工智能走向深度运用,面临的个案将更加复杂。
艺术创作还是艺术窃取?
记者在梦境生成器上以“抱着猫独自行走在星空下”为内容,选择毕加索风格生成了一幅画,其色彩与形象确与毕加索的风格十分相似,但画面复杂丰富性远不如画家的作品。
AI绘画带着明显的毕加索风格
“风格”虽然并非法律保护的范畴,但AI绘画却与原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据叶先生介绍,AI绘画的基础技术与其他人工智能相同,都是让系统深度学习人类作品,在吸收大量数据并进行分析后,从而实现模仿与创作。
正是这样的学习与模仿让诸多影像艺术从业者感到忧心忡忡。“首先人工智能学习的资源和数据,来源是否合法?”在动漫公司从事角色创作的吴昕伟说,现实中解决抄袭问题,需要寻找构图、形象、独创元素等诸多细节,“我们有时甚至在创作中隐藏一些细节,有些人不明所以抄去了,这就是我们证明原创的关键。但现在AI把海量作品打碎了再拼贴,我们以前的所有手段都没用了。明明都是抄的,可我们怎么去维权?”
吴昕伟关注到AI绘画,正是一次侵权争议:今年8月,日本的AI绘画软件mimic上线,宣称只需上传30张角色插画,AI就能学习其特征生成新的同风格作品。根据使用协议,开发商明确用户不得上传由他人创作的插图,AI创作产生的形象上传者还拥有自由使用和出版的权利。
这款看似对创作者“友好”的软件仍然遭到不少画师的抵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用于训练AI进行复制创作。最终软件开发商不得不暂停这项功能。“没有创作者希望自己的风格被复制。”吴昕伟说,现实中作品形象可能被抄袭但风格不会,然而AI绘画让这种复制变成可能:“风格是创作者的标签,很难量化到受法律保护,AI绘画对此是致命一击。”
许多从业者担心AI绘画影响行业
“如果AI绘画大量发展了,谁还会穷其一生去探索,还会有梵高这样的创新者吗?”从事美术教育工作的胡先生也担心,如果十几秒就能生成一张“还不错”的作品,还有多少人愿意花费几年时间思索、数十小时绘画?“毕加索、梵高这样的风格开拓者都有扎实的基础。”
不过也有部分相关从业者持相反观点,他们认为AI绘画也可以成为启发灵感、辅助创作的工具。在社交媒体上,有人以正在播出的网剧《唐朝诡事录》为蓝本,由AI生成了一组作品,与网剧风格截然不同。“我们绞尽脑汁乃至灵感枯竭时,AI能不能帮我们打开另一扇窗?”从事影视制作工作的唐先生认为,“AI如果能启发新的灵感,产生更好的作品,何乐而不为?”刘劲也认为不必对AI绘画过多担心:“印刷术的进步没有让绘画消失,又何必担心AI绘画呢?”
栏目主编:施晨露 题图来源:新华社(资料图片)
来源:作者:简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