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6:05:05来源:法律常识
疫情期间,一封带着温度的感谢信来到了温州市司法局的行政审批窗口,这是办事群众对特殊时期一次“不见面的审批”的肯定。
“你好,我们想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本来打算年后立马办理的,想不到遇到疫情爆发导致假期延长,但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快失效了,请问现在可以申请办理吗?” 近日,在家办公的温州市司法局法援(审批)处的业务骨干接到了律师林正俊的咨询电话。
因疫情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温州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窗口早早就将业务骨干的手机号与窗口固话转接,以便群众与业务骨干联系、咨询,引导群众尽量通过 “网上办”“掌上办”的形式,减少或避免到窗口现场办理,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接到这一电话后,该名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具体情况,了解到律师事务所预核准通知书没两天就到期了,并且因为疫情特殊时期的影响,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的必要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也还没有取得。疫情需隔断,但服务不能断,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根据司法行政防疫的相关工作举措,温州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窗口决定让申请人通过“互联网+邮寄办”的形式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容缺受理。
根据电话预约和邮寄送达的时间,日前,温州市民中心284窗口收到了浙江锦焕律师事务所成立相关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当天立马进行了审批材料的审查、对申请件实行了容缺受理,并出具了相关文书邮寄回当事人。
一次次电话的沟通,一次次邮件的传递,完成了一次特殊的“不见面的审批”,这特殊的审批后面承载着的是是疫情无情人有情,是温州市司法局审批窗口“为民服务”的初心,是每一个司法人“不畏疫情”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