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8:26:08来源:法律常识
为最大限度方便案件当事人诉讼,及时高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近日,大荔法院立案庭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胡某与被告范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育有一子,婚后因性格、生活习惯不和,经常争吵不断,故原告胡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范某的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了解该案件属于家庭纠纷,适合用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但本案的特殊情况在于被告女方范某系残疾人,不方便到法院参加诉讼。于是立案庭张法官决定上门了解情况并开展调解工作。张法官就双方的婚姻状况及孩子的抚养等问题向被告范某进行了详细询问,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大荔法院一直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不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来源:大荔法院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