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1:23:10来源:法律常识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方正 张传新
5月6日,由三门峡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组织的全市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座谈会在湖滨区人民法院召开,三门峡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湖滨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仪式同时举行。
三门峡市政府妇儿工委办主任、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范海燕,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郑建林,湖滨区委副书记唐伟,湖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出席活动并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社会都要了解、尊重、关心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推进湖滨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湖滨区法院于今年2月25日成立了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联合社会力量,聘请具有家庭教育资质的专业团队入驻到诉调中心,组建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和原有的婚姻调解室、少年法庭、家事法庭融合服务,对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形成一站式指导服务,做好未成年所在家庭对其不当家庭教育进行有效干预,强化监护人责任意识,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能力,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后,湖滨区法院针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及成长规律,开展了10次家庭教育讲座课,一对一谈话指导16人次,化解婚姻纠纷30余件,对涉诉未成年人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档案及台账,根据指导方案跟踪记录后续回访。在做好家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家事法庭和巡回法庭宣传示范带动作用,印制宣传册,将家庭教育促进法上墙,建立台账,同时把典型案例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重视未成年身心健康。湖滨区法院致力于把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在审判及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情节严重的,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义务履行人下发《家庭教育令》,如义务履行人违反该令,情节严重的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范海燕代表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妇联做了总结讲话,对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对湖滨区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希望各相关部门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新气象新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建委、市文广旅局、市关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9家市直单位分管领导,湖滨区法院、湖滨区妇联主要领导及律师、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代表参加活动。会后,与会领导与代表参观了湖滨区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运营情况。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