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6:26:09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结合西乡塘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组建2022-2024年度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律师库,参与西乡塘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和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为群众提供更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欢迎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的律师踊跃报名。
一、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二)连续执业年限为一年以上;
(三)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四)擅长业务领域与法律援助业务相关;
(五)态度端正,思维清晰,表达明确,与来访群众交流耐心、细致;
(六)服从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安排和案件指派,自觉遵守各驻点单位的工作制度,积极参与驻点单位开展的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律师库组建
(一)面向南宁市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律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官网发布相关招募信息。
(二)报名愿意加入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律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入选法律援助律师库。
三、律师库的使用和管理
(一)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在律师库人员中择优组成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值班律师团人数60人,根据党员律师、在市律协担任专委委员等职务、长期坚持参与法律援助值班、热心公益事业、执业年限较长、业务水平较高等原则从律师库中优先选用进入值班律师团。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值班律师团人员的个人特长,安排到各个法律援助值班点排班开展值班工作和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二)值班律师团人员的递补。值班律师团有律师退出,不再参与值班的;或因违反值班纪律和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招募条件的,根据上述优先原则,从律师库中择优递补到值班律师团。
(三)岗前承诺和培训。值班律师需与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签订服务承诺书,并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质量。
四、工作内容
(一)承担西乡塘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窗口,西乡塘区司法局驻城区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值班工作,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对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初审并转交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承办由当事人指定或由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配合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四)参加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完成西乡塘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值班安排及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
(一)值班安排
1.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值班律师团律师的情况,结合值班点工作实际,采取轮班制,实行统一排班,值班时间为行政工作时间。
(1)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窗口:每周一至五,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
(2)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法援工作站:每周一至五,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
(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法援工作站:每周一至五,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参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见证工作;视检察院需要增派律师开展会见工作。
(二)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按照《西乡塘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管理办法》执行。
六、办案补贴标准
值班费和办案补贴标准按照《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细则》和《南宁市西乡塘区关于律师参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补助的实施意见》执行。
上述值班补贴及案件补贴标准,有新文件出台做出新规定的,按新文件执行。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2-2024年度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报名表》(可登录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网站、西乡塘普法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格);
2.《律师执业证》扫描件或照片。
(二)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0月14日。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联系人:顾骞
联系方式:0771-3943292
电子邮箱:xxtfy3130148@163.com
地址: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金水湾花园南区28栋一楼)
附件:2022-2024年度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报名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