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17:25:05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3月14日,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位古稀老人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着“真心为民办实事、无私援助为弱者”,这里边有什么故事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老人名叫安茂芬,家住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双庙村,2001年,她的儿子张锋在一次意外中受伤,导致颈椎以下瘫痪。按照当时的赔偿标准,在法院的判决下,张锋获得对方二十万左右的民事赔偿用于治疗。在这二十年中,安茂芬老人看着儿子身体上经历了无尽的伤痛,长期治疗带来的债务,也让儿子的小家庭破裂了。靠着国家和社会的帮抚、亲朋的帮助,她和老伴艰难地照顾着瘫痪的儿子,并将小孙女抚养成人。现在,儿子张锋的意识清醒,渴望得到救治。对于儿子的要求,安茂芬非常理解,也很心疼,但却无能为力。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年7月份,老人来到了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到她家的情况之后,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专业律师文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王永军提供法律援助。
文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王永军:该案件是受援人在取得赔偿金二十年之后,继续生存的情况下,又一次提起民事赔偿。经过分析研判,受援人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二十年之后,对于他的赔偿数额,我们积极查阅了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初步拟定最高赔偿限额十年。
在此期间,代理律师多次找到张锋和他的家人,从专业的角度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并在法院的支持下,为他争取到了二次赔偿。
文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王永军:由于当时没有进行护理依赖的鉴定,原判决只支持了一人护理。这次我们启动诉讼程序以后,经过三次委托鉴定,受援人张锋构成完全护理依赖这种情况。张锋每两小时就需要有人帮助其翻身,护理人数调整为两人。对于残疾赔偿金,这次法院也支持了我们十年的赔偿标准,加之相关的残疾器具费等相关费用,一审判决共支持了一百多万元。
一审判决结果为张锋和家人带来了希望,现在,张锋已经被送到了就近的医疗机构,享受到专业的护理照顾。
受援人张锋:感谢日照市司法局,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了王永军律师帮我打了官司,不仅给我们免了诉讼费、律师费,还发动律所工作人员给我捐款2万元。有了王律师帮我索赔的这笔赔偿款,我就有了救命钱,我想继续去治疗,我想站起来!
自2021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0件,极大地维护了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