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7:39:0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对2022年度政府立法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其中,立法完成类项目6件,立法调研类项目17件。
6件立法完成类项目,包含4件地方性法规和2件省政府规章。其中,4件地方性法规中,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吉林省标准化条例、吉林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订)分别由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起草;吉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吉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分别由省财政厅、省地震局负责起草任务。
此外,计划还列出了17件立法调研类项目,其中地方性法规13件和省政府规章4件,包含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修订)、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修订)、吉林省农村供水管理条例、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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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彭绅 图片为网络截图